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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没想到还能遇见这种笨贼 (第1/3页)
周南通过“讼棍”带来的那些案件积累,其实也能够体会到辛大国的心情。 从辛大国这个外卖员的视角来看。 最生气的肯定不是什么商家出餐的速度太慢了,或者因为气原因路不好走之类的。 而是那些还没送到客户手中的外卖被偷了。 现实中有很多新闻都能明。 例如。 东西被偷后,钱是一方面。 有些不好话的客户,见等了半的餐没送到手上,也是一肚子火,他可不会管是有什么理由。 逮着外卖员拉扯个把时后,他后面的单肯定是全超时了。 所以这还会引发一个连锁效果。 那个外卖员之后送出的每一单,都可能因为超时,遇见这样的客户,又是威胁差评举报,又是打电话投诉什么的。 至于报案。 外卖被偷这种事,在很多情况下,都达不到立案标准。 所以从辛大国的描述来看。 他这种多次被偷外卖的人,肯定对那些偷是恨得牙痒痒。 如果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那么辛大国会不会在给这条鱼下老鼠药的时候,也在心底希望正好借着这个东西,报复一下喜欢偷他外卖的偷呢? 周南并不知道当时的真实状况。 但从法官的判决是无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来看。 那么辛大国应该没这些想法。 他应该是在知道这条鱼有毒后,对这条鱼进行了保护行为,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民事责任。 那就得看那个法官是怎么判断的了。 要不为什么偷遭人恨呢? 偷东西不。 有些人发现东西被偷后,猛追偷,导致其身亡后,还会因为过失致死被起诉。 哪怕都没碰到偷,在追捕的过程中,偷自己因为心脏病吓死了,也依旧会承担责任。 而这种偷偷东西被毒死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 曾经就有一位大爷因为晾在自家院子里的香肠全都被偷了,因此被气的不轻。 大爷想着报案应该不会立案。 于是给新的一批香肠下了毒,想着要是偷再偷,就让他吃点教训。 结果偷又来偷了,但直接毒死了。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大爷主观上是要下毒报复偷,客观上明知下毒可能会毒死偷但还是去做了,因此大爷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而辛大国这样的情况,更像是曾经的一起偷偷中药的案子。 偷在路过一家中药店时,顺走了一根店门口晾晒的草药,拿回去泡酒后被毒死了。 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两年九个月,加上赔偿三十万。 中药店老板不服,再次上诉。 二审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了起诉,因此中药店老板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并且法院认为赔偿也略显偏重,将赔偿调整为了四万元。 所以周南认为,如果真像辛大国所讲,他把下了老鼠药的鱼放在了车座底下,并且藏了起来,那么二十万很可能多了。 再次上诉可以将赔偿金额降下来。 如果辛大国能懂这些,如果之后法院改牛 那么后续的这一系列事情,可能也不会发生。 但没有如果。 事情已经结束。 眼前这人连持刀抢劫都干了出来,还是两次,那么他面临的终将是法律的惩罚。 听了辛大国刚刚的那番话。 沉默了半陈定安突然开口:“实话,我不知怎么的,还真有点同情你。” “但任何苦难都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 “你是个成年人了,要学会去区分这些东西。” “出来之后再重新做人吧。” 在车辆路过一家银行时。 周南让陈定安把车停了下来。 想到自己包里还有从王远那获得的五万块现金。 周南觉得顺便存起来算了。 在进入那家银行后。 周南看见柜台前也没几个人,于是便排起了队,准备直接让银行的工作人员来cao作,存这五万块钱。 周南在排队等待的过程中,察觉到了一个中年男人似乎有些不对劲。 对于普通人来讲,或许直到一个人把手伸进别人口袋时,才能分辨这个人是偷,是个罪犯。 但对于他这样的专业人士来讲,在对方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就能够通过很多细节来进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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