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空域管理 (第2/2页)
有飞行间的间隔。此空域是只允许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的空域,这个空域一般的小飞机是飞不到的,因为没有密封增压设备,寒冷和缺氧会使人致命。此空域只允许按ifr飞行,所有航空器之间配备飞行间隔,提供atc服务,要求实现地空双向通信,航空器进入空域需要atc许可。 b类是终端管制区,一般建立在繁忙机场附近,是从地面至最高8000英尺的空域,其形状就像一个倒立的金字塔,此类空域是围绕在最繁忙的机场周围上空的空域,以按仪表飞行规则运行和执行客运任务的飞机为基础。 在这个管制空域飞行,要有相应的机载设备,比如二次雷达应答机,以便管制部门能在雷达上确定飞行员的高度和位置;还要有相应的无线电设备,以便保持连续的双向沟通。事先还要获得进入这类空域的许可。这类空域也不是一般百姓去的。 c类是机场雷达服务区,一般建立在中型机场,从地面或从某一高度至地面以上4000英尺,该区域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内环(半径5海里)和外环(半径10海里,下限1200英尺),飞行员要保持和管制员的通信联络,飞机具有应答机、间隔的提供取决于飞行的种类。 d类是管制地带,一般建立在有管制塔台的机场,半径5海里。从地面至此类空域的管制下限的空域,此空域包括除了上述以外的“机场交通管制区域”,也就是有塔台的机场区域。这类空域对应的机场不太大或不太繁忙,流量与c类相当。 e类是过渡区。g类是非管制空域。一般指1200英尺以下的空域,飞行安全由飞行员本人负责。所有从地表到700英尺或1200英尺。并且不属于a、b、c、d、e类空域的非管制空域即为g类空域。没有塔台的机场为g类空域的一部分。
当然,王国还有一些其它类型的空域:特殊用途空域、禁区、限制区和军事行动区。其中,禁区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飞入的地方,比如射击区。政府敏感区(国务院及特定政府机构、国会大厦等),这类区域很少,在航空图上有标注;限制区就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高度飞行员不能进入的空域,比如划归军事航空演习、跳伞、射击等活动的空域。 新西兰王国空中交通法案较好地体现了“空域是国家资源,每个公民都享有使用空域的权力”这一原则,在安全与效率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为目视飞行创造了宽松的空域条件。极大促进了通用航空的发展。 可以说,空中交通法案现在通过之后,新西兰王国将成为世界上最优越的拥有广阔和宽松的目视飞行环境的国家,人们可以像自驾车旅行一样。从阿拉斯加飞往悉尼,从奥克兰飞往济州岛,从夏威夷飞往索科特拉岛,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人批准,更无需与任何人通话。中途你可以降起任何民用机场前去加油、休息。 与空中交通相比,地面交通也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因为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全国所有高速公路做出了不限速的规定,只要你想且道路允许,你可以跑100公里时速,也可以跑300公里时速,前提是你的车子必须给力。 但城市道路和非高速公路并不在此范围,均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了限速行为,不过公民们哪怕如此也无需担心跑不起来,就算是普通郊区的公路,限速也会在100公里以上,当然视野不好的地段限速会降低。 随着国会两天会议的结束,各项涉及全国,几乎与每一位公民都息息相关的各项法案均已尘埃落定,绝大多数的公民们是乐见其成的,毕竟从法律上来说每个人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 而数万拥有自己飞机的公民和机构们,也终于大大松了口气,此前他们还真担心国家会禁止使用通用空域,尽管这种担心看似有些多余,但法案没有最终通过之前,一切都做不得数。而且民航局也在法案通过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最迟一周后将会颁发第574章后的第二天,亚庇国际机场上迎来了五国首脑,他们是联合前来拜访季峰的,至于原因,自然还是北美上空那令全世界都感到恐惧的外星人太空战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