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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关于我家爱豆在洛杉矶走红这件事情(为盟主1竹子1加更) (第2/2页)
过来看看!我最近听过一首好听的歌是几个华国人唱的,挺不错的。 刚好我昨天拍到了他们的照片,旁边还有华国人介绍他们在华国很有名。 你看看,他们在你那真是明星嘛?” 说着就拿着手机凑了过来。 那时候韩元慎很无语,因为这个同事无论什么国家的人,只要是黄皮肤,他就会说: 是华国人吧! 不是?是不是霓虹人,是不是泡菜国人! 都不是? 啊,亚洲那边还有第四个国家么? 所以韩元慎本来没怎么注意,结果对方拿出来拍的照片。 他一眼就看到许贺:“嚯,好家伙,这几个在国内确实挺火的。怎么,他们最近来这里了?” “当然!”同事表示:“昨天我在酒吧出来,听说附近的酒吧有个组合在唱歌,就去听了,真不错!《MyLove》你听过么?反正现场有人跟着唱,大家也都鼓掌了!” 所以时间回到现在... 想起来了,这就是那个酒吧! 韩元慎凭着感觉搜了一下,还真不知道是哪里,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 于是他起身,找到那个同事:“嘿詹姆斯,你两天前说的那个酒吧...” “噢?你也想去大鸟转转转酒吧?难道你也想体验一些...”詹姆斯满脸期待。 “额,我猜应该不是你说的这个酒吧。” 韩元慎莫名感到菊花一紧,赶紧解释道:“你当晚不是去了两个酒吧么?我是说你当晚去听歌的那个酒吧,叫什么名字?我想去看看我们国家那个组合...” “好吧,原来是这样。” 詹姆斯一下子兴趣大失的感觉:“没啦!老板花钱请来表演的呢,就一个晚上。 他们的新歌这两天在这边走红了,想约表演都约不上,价格一直在涨呢...” ... 有了这一位出头发帖解释,很快就有更多人的人出来回应了。 尤其是当地的粉丝,对,F1rst-A在这边确实还是有粉丝的。这几位约着当晚就去了那个酒吧,还挺不好找的——因为这个酒吧是个清吧。 这种酒吧以轻音乐为主、比较安静、没有蹦迪或者热舞女郎的那种酒吧。适合谈天说地、朋友沟通感情、喝喝东西聊聊天的。 所以所处的地带也比较偏一点。 但无论过程怎么样吧,大家终于是亲自从老板嘴里确认了这个消息。 这一下子,整个意义就不一样了。 第二天,粉丝们宣传的时候,都多了十二分底气。 如果说一开始宣传他们赴美的时候是: “大新闻啊,朋友们呐! 国内组合F1rst-A的新歌《MyLove》在国外深受当地人喜欢啊! 啊?前几天看过了,而且这种类型的新闻看太多了不相信? 这个不一样的! 我知道你们想的是什么,但是真的,这是那种你走进街边的某家小店,就会放的歌,而且在当地的电台上周新歌流行指数里排第一,总的排名第十一呀! 觉得排行榜都可以刷?那这个...” 那现在粉丝们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地道:“那这个,你们总该相信吧!” 咔咔咔... 粉丝甩出好多张照片,分别是F1rst-A在教堂,在清吧,在互助会,在慈善晚会的现场表演... 咳咳,或许跟大家想象的表演地点不一样。 只是考虑到《MyLove》这首歌的性质,以及他们目前的知名度,不可能去和歌曲氛围不太相和的地方。 但人家确实是在接商演。 而且这些地方不常请人来表演,不就正说明,这歌确实不错才吸引他们做这些事情么! 也就是说,国内的明星终于不是薅羊毛去给国外送钱,而是去国外薅羊毛回来啦! 这算不算赚外汇呢? 不知道。 但这一番安利下来,路人基本上会说:“噢,那确实不错,有那么多人愿意花钱请他们,那证明他们在当地确实是有价值的。” 粉丝也就开心地讲:“确实,本以为是走走形式,没想到人家真的认真在做音乐,认真宣传,最后还赚了点小钱钱...” 然后路人如果再夸两句,粉丝就会谦虚: “没什么啦,啊哈哈哈哈,这些都是我们家哥哥应该做的。” “就是可惜纽约那边的粉丝了,本来行程是安排他们去纽约的,结果他们在洛杉矶太火了,公司就先取消了他们的纽约行程。” “嗨,没关系,她们能理解——还有什么,比自己偶像不仅在国内热度很高,在国外也迅速走红更值得开心的呢?” 嗯,确实是“关于我家爱豆在洛杉矶走红这件事情”,粉丝是高兴了。但十天之后,F1rst-A的成员们在这时候已经换了个心态。 此刻在异乡的四人组,在深夜的拉面店各自干完一整大碗后,许贺终于是忍不住开口了: “我说,不行啊。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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