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荷芽幼儿园和我大难不死的童年 (第2/2页)
的目光,手忙脚乱把我抱上自行车,偷偷说到“我再给你一个玩具,我上次捡的那个变形金刚,你的了!” 结果我更感动了,哭的更厉害了,泣不成声,我想解释也解释不出来了,搂着他蹬车子的后背使劲哭,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勉强不哭了,他回头一看,大松一口气,赶紧给我擦擦眼泪,吹一吹,让它看起来不是那么红。“一会进屋你先别说话,去洗个脸,把鼻涕擤了。”他拍拍我的肩膀,一副把性命托付给我的样子。 结果一进屋就露馅了。 “回来啦,两个宝贝儿子。”我阿妈照例迎接我俩,我从小就懂礼貌,这种话我不回复就有种犯罪的感觉“嗯(鼻音)回来呢(了)。” 我妈坐在炕上不说话,我哥顿时觉得不妙,如芒在背地靠着门框手足无措。 “又欺负它了?”我妈问。 “没有啊!”我哥又疑惑又吃惊的样子。 “你说,你哥是不是欺负你了,别害怕,跟mama说。”我妈非常严肃的看着我的眼睛。 我一时间及其纠结,但是考虑到我答应了我哥,还是应该回答没有,一时间我又被我们两兄弟的真挚感情感动,又愧疚于对我妈撒谎,于是到了脸上就被mix成了哭着说“呜哇——没——有——啊呜呜呜——”。 事情的结果就是,我的辩解坐实了我哥欺负我这件事。我哥被训了一顿晚饭的时间。 吃完饭,我偷偷问我哥“那个,那个军棋我能玩会吗?” 他悲愤地咬牙切齿地说道“给我滚,葛温,滚!”。结果又把我骂哭了。“给给给,给你玩,现在你不哭了我就给你玩。” 还别说,这回这句话真好使,我立刻不哭了,抱着棋笑逐颜开地就跑了。 我的哥哥那时候实际上是个很孤独的孩子,家里的关爱基本都给我了,他一个人住,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做饭,一个人玩,一个人看书学习,明明家里那么热闹,可他却像一个留守的孩子一样,永远等不到亲人的关爱。这一点我时至今日都是非常愧疚的。 他那时候天天找我,偷偷和我说晚上来他那屋睡,陪陪他,他一个人太害怕了,他当时也才上初一,也就是十四岁那样,我那时候七岁。 结果我同意了以后,他一关灯就给我讲鬼故事,吓得我反而睡不着了,听着他的呼噜声,一听听半宿。
第二次我就不敢去他那屋了,他也挺后悔,光顾着玩了,没想到我这么绝情,真不去了,他就来了一招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捡来一大堆玩具利诱,只要今天在他那屋,玩具就是我的。我果然还是屈服了。 这天晚上他拿着一大堆塑料恐龙,玩具卡片,窝在被窝里,打着手电,陪我玩了半宿。虽然同样是没睡好,但是从此我天天找各种理由往他那屋跑。 多少年以后,我一个人在中原打拼,家里逐渐和我淡了往来,略有伤感的我才逐渐明白,那样的重负,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而那样有趣的游戏,那样无忧无虑的年纪,那样玩得不亦乐乎的两个人,再也找不到了。 那时家里养过好几条狗,还养过大鱼,一种非常大的鱼,比当时的我还大,忘了是鲤鱼还是鲇鱼,养过蜘蛛,蝙蝠,蜥蜴,泥鳅,兔子,不过养的最多的,养的最久的,还是狗。 大体上有三只狗,前前后后来到我家里。第一只狗是一只白色的母狗,按年龄如今它应该也已经死去多年了,不过当时它还是一只很年轻的狗,很温顺,从来不欺负我,尽管我比它高不了多少,不论我怎么闹,它也从没冲我叫过,更别提咬我了。 看见我过来就摇着尾巴迎上来让我摸摸,没事我在院子里搂着它,深情地跟它说“你愿意嫁给我吗?”的时候,它也不会跑开,静静地等我絮叨完放开它,它在爬到旁边继续玩。这一点不得不说比后来的一些女人做的要合格。 后来不知道跟那条狗出去鬼混,这条在我当时视为发妻的狗,给我生了一窝狗仔。我含泪把它们养大,父母人情需要送人了几只,我留一只,我哥留一只,这两条狗仔也没呆多久,就先后送人了。 而我的发妻,有一次一个信佛的女善人从我家门口路过,相中了这条狗,于是开始撒泼打滚,演琼瑶剧一样搂着狗开始哭,说这条狗是她前世的恋人,和她之前养的狗一模一样,一定是投胎到我们家了,我当时心里是极其惊惑的,惊于她的无耻,惑于我父母真的同意把狗给她。 第二天,父亲把它的狗窝棚拆除,扔到了垃圾堆上,至此,我家关于这条白狗的痕迹完全消失,如今。它只给我们剩下了一张拍摄于2006年的模糊照片,也只给这个世界留下了这点痕迹。 第二条狗就悲情很多,它也是我哥捡来的,用我哥被我爸的一顿胖揍换来了它能继续在这呆下去。 它每天陪我们出去跑步,捡他回来的那个时候是隆冬了,当时在风雪里瑟瑟发抖的它被我哥抱了回来,它很感激,每次见了我们就十分激动,和之前白狗的从容淡定不太一样,我不太敢抱它,因为我一抱它它就两只爪子乱扒拉,用舌头舔我,见我走了,它又带着哭腔拼命想挣断链子。 那时候母亲揽了三份活,早晨天不亮就推着三轮车去工地和街市口卖玉米,上午九点多去一个大户人家给他们看孩子,当保姆,晚上去学校门口卖糖果。父亲则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常年空荡荡的,我哥就天天带着我到处玩,大河边,沼泽地,大兴安岭西山原始森林,日军留下的一条19米深的地道,工地,海拉尔北山口的一处臭气熏天的垃圾掩埋场,那些幼儿园老师口中危险的地方我哥带我玩了个遍。 奇迹的是,我从未受伤,真的是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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