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丁开始的不正经修仙_3 北地之怒与打柴人的爱情故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3 北地之怒与打柴人的爱情故事 (第2/2页)

着那个一看就很沉的斧头想要拿起来试试重量,一边嘴里套着近乎随口说道:“那大哥你咋想着进秦府来当个劈...”

    “你干什么!”

    一声中气十足的大喊,把陈一吓了一跳。

    手伸到一半还没摸到斧子,陈一就看见一个极为灵活的胖子身影猛地绕过了自己挡在了斧头的面前,那一副看护斧头的模样像极了一头护食的野猪,站在自己与斧子的中间,面目狰狞、目露凶光地瞪着自己。

    陈一:“......别误会大哥,我就是想熟悉一下业务...”

    光头朱充满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觉得陈一的小身板对自己也构不成什么威胁后这才缓缓放松下来,然后又回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平平无奇的斧子,如同看着自己最亲密的爱人一般,眼中的温柔神色几乎要溢出眼眶。

    好温柔的男孩子。

    温柔得让陈一一阵反胃。

    恋斧癖?

    “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进秦府当一个劈柴工吗?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碰这柄斧子吗?”

    陈一心里强忍着不适:“为什么?”

    “三年前,我进山砍柴,遇见了一个让我怦然心动的女孩。”

    光头朱的表情渐渐柔软然后陷入回忆:“那是一个如同西湖水般柔弱、明媚的江南女子。她的笑容像是午后落在林间斑驳而柔和的阳光,而她的话语像是从林间摇摆穿过的晚间凉风,让人心生温暖,又让人心旷神怡...

    “我们遇见的时候,她正好在山上抓野猪。”

    “........”

    她是不是还有个称号叫北地之怒??

    “我们一见如故、一见钟情。我教她砍柴,她教我抓野猪,当时我手把手教她的时候,用的就是这把斧头。”

    “......牛逼。”

    “那时候的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每天下午歇息,我都坐在她身边看着她的侧脸,总以为手里为她捉的蝉就是我与她的所有夏天。”

    陈一有点不淡定了。

    气氛有点文艺是怎么回事?

    这跟你的形象不符啊大头哥!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

    大头哥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多方打听,才终于知道她进了秦府,成为了秦府一名丫鬟...呵,她总是那么优秀。”

    “......”

    “所以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我不让你碰这个斧子了吗?”

    朱大头突然问道。

    陈一傻傻回答道:“是因为这是你们的,定情之物??”

    “不止!”

    朱大头摇头道:“我们这个院子里劈的柴是要供应整个秦府的,换句话说,秦府里的人用的热水、吃的饭,可能都是我们劈开的柴火烧出来的...”

    陈一有点不太明白,挠了挠头问道:“所以呢?”

    “她也在秦府,也有可能用我们劈开的柴火烧水洗澡、煮饭!”

    朱大头的脸色变得渐渐严肃认真,然后转过头看着陈一,用刚刚那种看着一个走后门的关系户的不屑眼神冷笑着说了一句让陈一至今都震耳欲聋的话:

    “她用的柴火,你不配劈!”

    ......

    陈一沉默地转过了头。

    虽然这事情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但是他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打算接盘的舔狗,却被无情的女神冷冰冰地来了一句“他的孩子你不配养”一样,多多少少让人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正常。

    不劈就不劈,我还懒得动手呢。

    放弃了跟老员工沟通业务的想法,陈一走到院子里的一堆木头桩子上坐下,抬头呆呆地望着蓝天白云,思考着自己将来的出路。

    毫无疑问地这里是一个封建阶级社会,不仅官大一级压死人,身份高一级也能随随便便把自己弄死,这一点从吴mama可以把欠钱的几个人随意转卖打工还银子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世界的律法与人权就是个屁。

    而自己现在又是秦府等级最低的五等仆役,还是签了终身的那种。说句难听点的,如果自己想办法逃了出去被乞丐抓住了打死,官府说不定还得给那乞丐颁一个见义勇为奖!

    可就这么入了奴籍当一辈子下人?

    想想也不可能!

    虽然这秦府作为大家府邸,府中有着规范的下人晋升制度,但是最高级别的下人,那也是下人!

    想要脱离奴籍,大武王朝倒是有两个正规渠道可以走。

    一,就是读书,考取功名。

    这一点被陈一直接PASS了,毕竟两个世界的自己加起来看过的正经书也没超过十本,当然义务教育除外。

    二,就是修炼,成为一名修仙者,然后经过大武王朝仙武司的认证与注册正式成为一名官方在籍的修仙者!

    到了那个时候自己不仅能够脱离这个奴籍,陈一还能获得每个月来自官方的补助好让他安心修炼。

    只是从这具身体练了两年也没练出个一笔一划的情况来看,这修仙之路大概率也是走不通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