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命录_第三十四章 金和羽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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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金和羽睦 (第2/3页)

音说道:“榜眼大人,你文才好我们是认的,武功好我们也见识了。可你要说角力,就你这小身板儿,就跟你的酒量一样,不济事的。”

    周围又是一阵哄笑,李元锦指着发生的那个位置,眼神迷离,口齿不清的说道:“谁说的给老子站出来!不管是喝酒还是角力,你挑。今晚这校场上,咱俩只能又一个站着回去。”

    众人又是一阵欢呼,各个都喊着榜眼爷豪气。说话的那人在众人的撺掇下站起身来,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精瘦汉子。身上盔甲不知道仍在哪里,裙甲也松松垮垮的挂在腰间,叫上的靴子脱了,赤着脚站在地上。

    见到有人起身,李元锦一指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拱手,嬉皮笑脸的说道:“这可不能跟榜眼爷说,待会不管是我把你喝翻了还是撂倒了,你知道名字以后给我穿小鞋,我可受不了。”

    四周一阵哄笑声,有人出声笑骂他每种,这时他坐的那处里有人出声道:“榜眼爷,这狗日的叫魏成,刚才还跟我们说他很佩服你,想要敬你酒呢,这会就怂了。”

    旁边有人接着说道:“就是,这孙子还说他家里有个很水灵的妹子,多少兄弟求他当大舅哥他都不肯,就想跟你结个亲,还怕你看不上他。”

    众人又是一阵发笑,魏成涨红了脸指着四周骂道:“笑你大爷,再笑了老子撕了你们的嘴。”

    李元锦也不知道究竟是喝了些就脑子发热,还是被周围这些男子气概冲昏了头,他突然不知道从哪涌出了一股豪气,对着魏成抱拳说道:“魏大哥,结亲的事就算了,但是喝酒行。来,咱俩干一碗。”

    魏成听到李元锦称他大哥,楞了一下,然后一拍胸脯说道:“要喝就喝三碗。”

    “好,三碗就三碗!”李元锦这会已经被酒劲儿冲的不行了,只感觉胸口有一团火,周身这群人又是一连片的火,烧的他已经什么都不顾了。

    很快,就有人将六碗酒端到了二人面前,二人相对而立,各自端起一碗酒,碰碗道请,一饮而尽。

    军队喝酒,除了坐在帐中的将军元帅用小杯,其他人喝酒用的都是吃饭的碗,而军士吃饭的碗,可想而知有多大了。李元锦刚才坐在边上,也不过浅斟慢酌了小半碗,就已经红了脸,而现在,可是整整三大碗。

    第一碗下肚,他就已经感觉胃在不断的翻涌了,从舌根到胸腹,火辣一线,烧的他周身通红,汗如雨下。

    魏成已经红着眼睛端起了第二碗,李元锦强压不适,也端起来一饮而尽。

    第二碗下肚,李元锦只感觉整个胃已经被胀满了,酒水似乎都已经灌到了他嗓子眼,可碗里的酒还没有喝完。他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将碗里的酒喝了个见底,扔下碗的时候,他感觉好像有一队兵马,在他的胃里驰骋,往来冲杀。

    魏成端起了第三碗,看着碗里盈满的酒水,心中暗骂这是哪个王八蛋倒的酒,真他娘不嫌事大。但是事到如今,必须喝!

    他压着嗓子将那碗酒硬灌了下去,将碗高高举起,向下倾倒,示意自己已经喝完了。周围人也是一片叫好声不断。

    李元锦端起酒,闭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呼还好,一呼之下全是酒气,差点没把他带吐了。他屏住呼吸,将这碗酒硬生生的灌了下去。只是这一次再也没能想之前那样涓滴不洒,整个前胸,都已经被酒水浸湿了。

    第三碗下肚,李元锦突然感觉自己的胃好像没有了,翻江倒海的感觉一下变淡了,但是那队在胃里驰骋的人马,突然掉转马头,向着他的脑袋,一路横中直撞了过来!

    最终,李元锦没能和魏成角力摔跤,虽然两人已经拉开了架势,但是在李元锦踉踉跄跄冲过去的时候,就已经脚下一软,醉倒在了迎上来的魏成怀里。

    哇哇的吐了他一身。

    众人见李元锦醉倒,非但没有笑话他,反而来了两个人,动作轻柔的将他放在了一旁。

    篝火之前,饮酒越酣。

    不经意间,有人轻声哼起了一首霖水国军中的小调,然后周围的人跟着哼唱起来,三百人的声音渐渐的汇成了一道沧桑豪迈的嗓音,就连文武都忍不住哼唱了起来。

    “鼓角争鸣金戈响,边关草陌又枯黄,

    塞外寒苦谁不知,今夜我守烽燧上。

    家里爷娘心别慌,帐中小娘莫断肠,

    街边小儿且贪玩,殿上君王稳朝堂。

    有我在此镇边疆!”

    “马上马下,枪箭林中闯,

    刀拍黄沙,衣甲渗血凉。”

    “父母妻女莫垂泪,兄弟在身旁。”

    “殿上君王毋挂念,甲胄披身上。”

    “若有烽火连天上,我手有刀枪!”

    “马蹄踏破中军帐,谁家好儿郎!”

    ...

    这首歌谣,是边关镇守的军士时常唱的一首歌。霖水国国内水脉丰富,但是边塞之地却皆尽苦寒。就如同物极必反一样,整个国家的边境线,除了西边的临江府和瀚京府,其余各地全部都是水源稀缺的风沙戈壁之地。

    其实在场的人,有几个是去过边关镇守的士卒。但是这首歌谣,唱起来确实如此深沉壮烈,就让他们如同亲身经历过塞外戍边,吃过黄沙一样。

    豪烈之气冲天而起,男儿壮志凌云直上。

    昏睡中的李元锦,就感觉胸中点燃了一团火,虽然微弱,但是异常的炙热。而耳边的一阵阵缥缈豪迈的歌声,带着同样的火,一丝丝的钻进了他的身体,将他体内的火苗越哄越高,已经快要将他点燃了。

    一股股男儿豪情、雄浑炽烈的阳刚之气汇成的烈火,就在李元锦的胸腔灼烈的燃烧着。恍惚之间,李元锦不知道从哪里扯来了一块东西,顺手一兜,就想将那团烧的他分外难受的火扑灭。

    神照内景的山水图,就这样将那团火吞了下去。

    那团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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