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之王座_第二十四章 日记(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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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日记(完) (第2/3页)

心感谢他对我的鼓励,收下了火凤凰蛋。

    离开书房的时候,我觉得原先郁卒的心情不翼而飞,整个人格外轻松。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8日天气:晴

    昨晚我做了个怪梦,大致的情景回想不起来了,但是有一个画面,我记得非常牢。一只就像《罗德斯岛战记》动画里的古龙那么帅的血红色的龙展翅飞向灰白色的天空,他身下是一片火海,然后下一秒,那头龙又变成一个有着血红色长发的男子的背影……我直觉这个梦和我垫在枕下的火凤凰蛋有关,于是跑去问神官。

    神官听了我的叙述,沉默了一会儿,拉起我的手,吓了我一大跳,但我马上发现他的视线落在飞焰上。

    “真令人惊讶,你梦见的那个男人应该就是血龙王扎姆卡特,灵兽火凤凰的第一任主人。”

    我张口结舌。哇塞!我居然梦见那么有来头的人物,不不,龙物!

    神官笑着说:“原本和火凤凰精神同步绝不可能这么快,至少不可能拿回去一天就看到蛋的记忆,八成是飞焰的功劳。同属火焰的力量起了共鸣,于是让你产生那种梦境。”

    我高兴极了,没想到一直被我认为是无用之物的飞焰竟有这样的功能,那我以后不就不愁每晚没好梦做了!

    昭霆知道此事后,差点没嫉妒死(原来她也会嫉妒我的),缠着神官也要一只火凤凰蛋。神官说我家又不是开灵兽制造厂的,哪来这么多灵兽蛋,但最后还是败在昭霆一叠声“你偏心”的指责下,安慰等她武艺有成,就打开星界之门,让她和自己的召唤兽缔结契约,当然我也一样,她这才满意。

    今天神官送了一把白杨木弓给我,雪白的弓身,简洁流畅的造型,加上银制的握手,是把非常漂亮的弓,我喜欢极了。神官让我用它训练集中力,练习风系魔法“风之矢”。这可是我的大突破哩!经过昨晚的重拾信心,今天我终于能够乘风飞翔了,虽然距离不长,但神官夸我已经飞得很稳当了,只是今后还要温习,我郑重答应,不用他说我也会继续苦练的。

    但是射箭有个问题,就是我视力不好,上课时我就必须戴三百度的眼镜,可是那副眼镜和我的书包一起留在唯叔叔的办公室没带来。我沮丧地告诉神官这件事,神官笑着说没关系,昨天飞焰的事让他想到一个好主意,叫我闭上眼睛。

    我感到他拨开我的前发,手指按住我的额头。

    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像是沉入温水里的感觉,肌肤相触的地方变得很烫,有点痛。但我一点不觉得害怕,我忘了是自己回过神还是被叫醒的,张开眼时,我发现神官的脸比之前看到的都清晰,还有远方宽广绵延的山峰,点缀着浮云的青空,星罗棋布的湖泊和小溪,大片井然有序的农田,覆盖着满满的、闪闪发光绿意的小山丘,和面前的人明净宁定的绿眸……

    这是我体验的最不可思议的魔法——我居然恢复视力了!

    神官告诉一时还茫茫然的我,他将封印在飞焰里的神力引渡到我体内,而贺加斯是治疗和再生之神,所以我的视力被矫正过来,只是有件事说了我不要生气……

    我怎么可能不生气!傍晚我对着镜子,破口大骂。

    昭霆指着镜子里的我前额的红色图腾,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代价吗!得到神明力量的代价!?而且用幻术也无法遮掉这记号,岂不代表我以后永远得用布巾扎头了!?

    神官一脸忏悔地打躬作揖,说他原先没想到消不掉,虽然他听过人类在得到某位神祇的力量或同高等龙族签订契约后身上都会留下一个相当于“合约书”的印记,所以——所以——

    耶拉姆说有什么关系,和视力恢复相比这点小损失完全可以忽略不记。

    我想想也对,但当昭霆嘲笑我活像屠宰场被敲了货章的猪猡时,我又火起来,正好试试我的新弓和新招,结果是她毫发无伤,风之矢唯一的战利品是一只花瓶,害得我被耶拉姆厉声教训了一顿,可恶!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9日(朝日)天气:雨

    今天是休息日,用地球的说法,就是星期天,这里称作朝日,好像有向众神礼拜的意思。但这样的意义对神官等于没有,我从来没看他布过道或者祷过告,今天也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被耶拉姆硬拖起来,有时我真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个圣职者!

    话说回来,因为这个特殊的日子,加上外面下雨,神官让我和昭霆放假。

    太棒了!我早就想抽一天空泡在书房里,赛因先生送我的书我看完了引言,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正好要找参考资料。我也想挑几本神官的收藏大饱书瘾。

    昭霆说她要回房补眠,理由是这些天她被“死小鬼”折磨得不成人形、元气大伤。但我是知道的,这妮子的真正目标,不是别的,正是我的小姆。

    啊,忘了说,我觉得老是蛋来蛋去的叫不好听,就帮那只尚未出世的火凤凰起了个名字“小姆”,拷贝血龙王扎姆卡特,所以全名是扎姆卡特,昵称小姆。神官说扎姆卡特的昵称应该是“萨克”,不过没有反对。

    我虽然明白昭霆的用心,但想想还是算了。只有一天,就让她做做白日梦,尝个鲜。而且她没有飞焰,搞不好什么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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