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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七章 抓虫子(二) (第2/2页)
,殷墟甲骨文和西周出土的铜器铭文中就有所记载,而河南陕西邯郸涧沟发现的龙山文化杀祭坑,则向世人证实了这种残忍的祭祀方式曾经真实存在过。 西周以后,儒家“仁义”之说兴起,人祭现象大量减少,但用敌方首领杀祭于社,仍然存在。此后,聚众起事,发兵出师也有用人头盟祭者。 而血祭,又称红祭或生血祭,一般是指宰杀牛、羊、马等动物作为牺牲来敬献给神灵。血祭中还有一种被称为“大红祭”的,是专指杀活人来作为牺牲以祀神。 14世纪的汉文记载,已经提到使用人脑盖骨、胫骨、人皮、人心肝等作供品。 由此可见,人的各种器官都是可能的祭品之一。 比如说——人心! 答案呼之欲出。我想,我找到了唐主任那颗丢失已久的心脏。我曾经以为,那颗心脏是被草狗大王给吃掉了,但现在看来,这颗心脏落到大巫和理老手里的可能性更大。 心脏就是他们祭祀的祭品。 有了这颗无意中得到的心脏,自然就不需要将阿满嫁给洞神。 祭祀是真的,祭品是唐主任的那颗心脏。送嫁事件是大巫编造的又一个谎言。 疑点五——既然送嫁是谎言,村里人为什么会认同,给洞神娶妻就能免除惩罚这一说法? 我推测,洞神娶妻很可能是他们的一种习俗,或者说有过这样的传说,甚至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因为这种说法是扎根于他们灵魂深处的信仰,所以他们才会毫无怀疑地认同,包括受害者熊阿满他们一家人。 洞神娶妻是悬山村人的一种信仰,能够免除灾难,祈祷平安,所以他们才会相信大巫的说法。这个待嫁的新娘,又是让全村都遭灾的罪人,那么,她当然应该接受惩罚。 既然是给全村人祈福免灾,自然可以做到,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凭空消失,销声匿迹,也自然不会有人去告发大巫和理老,因为,所有的人都是帮凶。 但这群人中,毕竟还有人良心未泯,比如说,引路人。 小熊的父亲曾经去过火山洞,带他去的那个人,就是引路人。这就表示他跟小熊的父亲有过交情。 火山洞中九曲十八弯,我们下洞却十分顺利,一路行来几乎畅通无阻,没有遇到任何危险,很快就找到了丢弃在山洞中的阿满。如果这些都是巧合,那么最后丢弃阿满的地点,却一定是他有意为之。如同师傅所说的那样,沿着地下河道的下游一直走,就一定能够逃出山腹之中。 如果丢弃地点不是选在地下河道附近,如果把丢弃阿满的洞口彻底封死,那么阿满都不可能逃出生天。 是引路人故意留下记号,是他故意选择了地下河道附近,是他没有封死洞口,因为他,不忍心看着阿满就这么死去。 还有哪些放走小熊的人,都是在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帮助这一家人。 在这起案件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人。 疑点六——大巫为什么要撒谎? 能够让大巫一而再再而三撒谎的人,除了理老就应该没有第二个人选了。也许是威逼,也许是利诱,目地在于通过这种方式要了熊阿满的命。这,是一种杀人行为。 杀人,如果不是心里变态,一般都存在动机。要么为钱,要么为权,要么为了泄愤。理老要杀熊阿满,是为了复仇,为了发泄自己内心的愤怒。 我其实可以理解理老的这种心情。 在他看来,自己的儿子就是熊阿满害死的,无论如何这笔账都要算在她的身上。只有杀了她,才能缓解自己的丧子之痛!——这,就是杀人的动机。 有了杀人的动机,剩下的就是寻找一个合适的方法了。能够成为一村之长,管理整个村寨百十来口人家,又怎么会是鲁莽冲动之人。于是就有了后来的送嫁事件、祈福事件。 也许,这,就是这起案件的来历始终! 可是,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是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我终于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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