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亮剑开始无敌_第438章绝对不允许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38章绝对不允许 (第1/2页)

    第十五军指挥部里面。

    阿南惟几拿电报的手都哆嗦了。

    俘虏女王国十万部队!

    抓住了女王国部队指挥官道格拉斯!!

    呦西啊!!

    呦西!!!

    阿南惟几激动的整个人都在剧烈的颤抖。

    脸色潮红。

    恨不得抱着大树啃两口。

    三川军和百武晴吉不愧是我们岛国优秀的指挥官,这么快就稳住了温顿的局势。

    更为让他惊讶的是,居然打了这么一个大胜仗!

    这一下,在伯兹维尔的失败,现在看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阿南惟几的心里,踏实了不少。

    原本以为对方的部队厉害的很呢。

    搞了半天,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伯兹维尔第三十三师团被歼灭,把阿南惟几惊出了一身冷汗。

    一直怀疑对方是给他来了一个诱敌深入。

    否则的话,根本就无法解释伯兹维尔的失败。

    所以阿南惟几才会命令温顿的第十五师团和第三十一师团,停止进攻,加强防守。

    可是没想到,进攻温顿的部队居然战斗力这么垃圾。

    分分钟就被俘虏的十万部队。

    连他们的指挥官都被抓了。

    这让阿南惟几认为,伯兹维尔第三十三师团的失败,只是一个偶然。

    估计是三上悠亚的指挥能力太差劲了。

    这才让对方给占了便宜。

    不过,为了谨慎起见,阿南惟几并没有命令第十五师团和第三十一师团继续向南推进。

    而是让他们继续在温顿构筑防御工事。

    不管怎么说,现在他的第十五军,只有三个师团了。

    兵力有点捉襟见肘。

    还是等增援的第二师团和第四师团到了再说吧。

    毕竟在损失了第三十一师团之后,他第十五军的兵力,现在只有七万多人了。

    而对方的联合部队,可还是有三十万部队呢。

    而且根据三川军一和百武晴吉的电报,这股被俘虏的部队,是从温顿正面发起的进攻。

    温顿侧翼的防线,并没有受到进攻。

    这说明,对方伯兹维尔的部队,还没有出现。

    不得不防啊。

    作为第十五军指挥官,阿南惟几对女王国的部队还是比较了解的。

    那战斗力确实不怎么样。

    这点他可是听说过。

    冈村亲口说过,在缅甸的时候,女王国的部队就是一路撤退。

    然后就被冈村给俘虏了。

    如果不是远征军把他们给救了出去,那整个女王国部队,都得被抓到北海道捕鱼。

    所以阿南惟几对于这批俘虏,心里还是有底的。

    只不过十万部队,还是让阿南惟几吃惊不小。

    如果他的第三十三师团还在的话,那他根本就不用防御,完全可以全力进攻。

    不过现在兵力不够,只能催促寺内寿一赶紧给他增援。

    这第二师团和第四师团,到现在还没影儿呢。

    他赶紧就给寺内寿一发了电报。

    接到阿南惟几电报的寺内寿一,精神大振。

    嗦嘎……

    阿南惟几这个大太监,果然还是有点儿能力的。

    居然俘虏了对方十万部队!

    不过这尽快增援的事儿,他也无能为力。

    现在山本五十六抽调给他运兵的航母和战舰,到现在依然没有出现。

    按照山本的说法,起码还得五天才能到达荷属印度尼西亚。

    五天时间……

    太慢了。

    等航母到了港口之后,还得让士兵上船。

    除此之外,还有武器装备和后勤补给。

    这样的话,等第二师团和第四师团到达达尔文港的时候,怎么也得十天之后了。

    这特么黄花菜都凉了。

    虽然阿南惟几的第十五军俘虏了十万部队,但是寺内寿一心里还是比较清楚的。

    这十万部队,根本就不是对方的主力。

    再加上在伯兹维尔损失了第三十三师团,阿南惟几手里的兵力,有点儿不太够用。

    如果对方现在集中所有兵力再次进攻温顿的话,那他的第十五军能不能撑得住,就不好说了。

    毕竟阿南惟几的第十五军,现在后勤补给严重不足。

    按照最乐观的估计,也就是能撑七天时间。

    时间再长的话,就只能吃屎度日了。

    最重要的是,寺内寿一直觉得,在伯兹维尔歼灭他的第三十三师团的部队,很不一般。

    能在五个小时之内歼灭他们日军一个师团,这样的战斗力,太可怕了。

    想通了这个,寺内寿一立刻就给山本五十六发电报。

    滴滴滴。

    嗒嗒嗒。

    电报发出去了,但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嗯?

    寺内寿一听到鬼子发报员的报告,十分郁闷。

    山本这个王八蛋,太过分了。

    连我的电报都不回!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