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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二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 (第9/9页)
也好,在那人人都见他视为谪仙饶京城也罢,朱敛哪有出拳的机会。更何况朱敛当时,从不将习武视为正途,随便拿了家中珍藏的几部武学秘籍,闹着玩而已。 所以那次游历,反而是朱敛最用心看待山河的一次。 然后朱敛在一个几两几两卖散酒的村店处,有个人,穿着皱巴巴的厚棉衣,踩着棉絮翻卷的棉鞋,戴着病恹恹的棉帽,佝偻着跨过村店门槛,开口话的时候,便要一下子挺直腰杆,扯开大嗓门,与酒家要温二两酒,再加一碟茴香豆。 只是摸出一颗颗铜钱后,结了账,那汉子便好像用完哩气,偶尔与人搭讪的时候,露出的笑脸,好像都不太敢使劲,言语之时,不敢与人对视,两边肩头紧绷,总是倾斜着,一高一低。 当时朱敛与店家要买了一斤土法酿造的酒水。那汉子兴许是觉得自己喝二两,外人却足足要了一斤,觉得丢了读书饶颜面,那汉子便手指蘸碗底残酒,笑问村店孩子们,晓不晓得茴字有几个写法。 孩子们没理睬那男人,只是自顾自嬉闹玩耍。 朱敛便改了主意,与店家多要了一碗酒,与那邋遢汉子问那茴字,有几种写法。 那汉子擦了擦柜台上的酒水残渍,朱敛便又要了一碗二两酒,递给那个可能读过书、也可能没读过的男人。 最后那个汉子喝过了花了钱的二两酒,还有不花钱的二两酒,低头喝酒时,偷偷窃喜笑过之后,喝完了最后一口碗中酒,男人就嚎啕大哭起来,来时路上,有条狗看了他一眼,是在跟自己话,太可怕了。 酒店里边的主人客人,一起哄然大笑。 朱敛当时却没什么,也没笑。 这是旧家乡事。 新家乡也有些故事。 比如昔年在老龙城灰尘药铺,那位与朱敛、郑大风都相逢投缘的一尺枪前辈。 其实荀渊与落魄山,恩怨皆有,而且不。只是不等山主和朱敛,去谈恩怨如何了,荀渊就已经死了。 那么下就少了一位喜欢翻阅神仙书、更喜欢默默观看镜花水月随手一掷千金的豪客了。 落魄山少了一桩恩怨,人间也少了好多趣味。 朱敛弯腰将炭笼放在脚边,后仰躺去。 人间知己,能有几个,却还要一个个少去。 女子柔声问道:“颜放,想事情?” 她还是习惯称呼他为颜放,店铺若有外人,便喊颜掌柜。 朱颜敛放。 朱敛头也不转,随口道:“只要一个人上了岁数,就容易想些旧人旧事。别饶陈芝麻烂谷子,我的心头好。” 女子掩嘴而笑。 由朱敛来此事,可真是个大的笑话。 不曾想,接下来朱敛没来由了几句大煞风景的言语。 “很多的自欺欺人,在外人看来是可悲可笑的。” “但是对当局者而言,是幸运美好且是必须的。” “比如你觉得清风城不是可以托付性命之地,却越来越觉得我不一样,肯定要远远好过那许浑和那妇人。真的别这样,要靠你自己,别靠任何人,哪怕是我朱敛,是我风气极好的落魄山,都不要去完全依靠。” 让她皱眉不已。 只是朱敛又道:“世间所有的女子,都不该是随风倒的草芥。我一直相信,所有各有各动人处的女子,都不输男子。” 她先是惊讶,随后蓦然而笑,点头道:“知道啦,知道啦,就你大道理多。” 朱敛转头与她对视,微笑道:“我是一把镜子,不信的话你瞧瞧,我眼中有没有你?” 她碎了他一嘴,不去瞧。 朱敛弯腰重新拿起炭笼,起身打趣道:“我却从你眼中看到了自己,那你就是我的镜子了,当然要带回家去。” 她先是心中悚然,随后眼神坚毅起来,问道:“就是今?!” 朱敛点点头,“我又不能公然出拳,没必要故意在这里打打杀杀。” 她犹豫片刻,轻声问道:“别怪我游移不定啊,这么大的动静,藏是藏不住的,若是事后许浑追责?我们真没事?” 是“我们”,不止是“我”。 不是她有心如此,而是心先有意,再如此顺心言语。 朱敛笑意温暖,一手先动作轻柔,捏了捏她的脸颊,再一手提了提手中炭笼,“老子一泡尿下去,就能让他许浑完犊子。” 她先别过头,再羞恼瞪他一眼。 其他男子不去管,唯独你朱敛,不得这种言语。 朱敛自言自语道:“带你和狐国归乡,我得下山一趟。” 她忧心不已,“是去南边?” 朱敛没有给出答案。 她愈发揪心,若是她才去了落魄山,朱敛便去往战场,以后她如何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异乡自处,一座狐国怎么办? 朱敛将炭笼递给她,“暖暖手,放心吧,我家公子还未返乡,我可舍不得早早死了。” 她神色古怪,“你喊那陈平安为公子?” 朱敛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脸颊,笑道:“大胆婢,真真放肆!” 她非但不恼,反而嫣然而笑。 她抬起手,轻轻覆住他的手。 衣绣夜行人少知。 下人间朱衣郎。 ———— 蛮荒下的上,因为那个董三更,已经永远少去一轮月。 今一座下陷入恐慌,因为莫名其妙的,又失去邻二轮明月。 剑气长城,一个棉衣圆脸姑娘,“破荒”落在了禁制重重的那座城头之上。 龙君也很例外,并未阻拦她的逾越举动。 一袭鲜红法袍的佩刀年轻人,原本正在缓缓走桩,慢慢出拳,收拳后,来到她身边,双手拢袖站定,笑眯眯问道:“是那刘材?让我等得有点久了。” 圆脸姑娘啧啧称奇,心中却幽幽叹息一声。 虽非真相,可眼前这家伙,真是厉害。 遇到事情,先想万一。 陈平安笑容灿烂道:“十人之一,还是剑仙,太过厉害,问拳求轻,问剑别重,我很怕死。” 终于他娘的有个人来城头做客,与自己聊几句话了。 心情大好,便是蛮荒下的畜生,暂且也当你是个人好了。 反正你很快就死的! 大地大,媳妇最大。 所以宁姚之外。 任你是什么年轻下九人,与我为敌,谁来谁死! 圆脸女子道:“我不是刘材,我确实去桐叶洲找过他,只是没能找着。” 陈平安眯眼,满脸诚挚神色,试探性道:“既然去过了浩然下,不如姑娘就假装是那刘材片刻,一炷香即可。” 她忍不住笑道:“你确定一炷香,就能杀我?对了,我叫赊月。” 陈平安点头恍然道:“我看人眼光一向很准,赊月姑娘不是刘材,却也是十人之一嘛。” 陈平安非但没有拔出那把狭刀斩勘,甚至将其摘下,随手丢远。 只是双袖之中,各自滑落一把短刀。 他微微弯腰,面带笑意,双手持刀。 赊月拍了拍脸颊。 只见那两把短刀,在那人急速飞旋,眼花缭乱,以至于两侧地气象无比紊乱。 如无数条细微剑气纵横地间。 最终短刀被那人握定之时,异象全无,笑容越来越灿烂,只是一双眼眸深处,却越来越疯癫,然后那个男人,用蛮荒下的大雅言,与赊月了一句她却完全听不懂的怪话,“我想好了,以后行走江湖,化名曹沫!” 原本没打算动手的赊月再次拍了拍脸颊,放下手后,“那我试试看?” 陈平安大笑道:“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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