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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再会狩牙 (第1/2页)
如此,查尔斯的下山之行便敲定了。 临行之前,他向奥古请求,要先回家一趟。 秋去冬来,离家已经快三个月了,查尔斯心中一直记挂着母亲。 自从他明白自己不是查尔斯·李,就更加惦记家中的一切。 自己失踪了一年,回家才老实待了几日,便又来了饮水坡。 不知母亲会多么伤心。 吉姆的兵役近日也即将到期,正好就带他回去,认个家门。 家里的打铁铺子,也不用再出租给别人经营了。 吉姆全名叫吉姆·莱纳德。 他和妻子都是在兽潮中失去家园的难民。 早些年两人随着人流涌入阿尔顿外城,就在靠近林地的南部边缘定居了下来。 因为正好顺路,查尔斯便同意先去他家里走走。 毕竟以后也算是格里芬氏的附庸。 虽然查尔斯信得过丽安娜给的情报,但亲自探探底也没什么不好。 这天一早,两人便携着行囊一起上路,乘着马车,直奔阿尔顿外城而去。 登记预约马车的桥头哨所距离外城南区不过小半个钟头的路程。 吉姆经过选拔,有幸加入魔法禁卫军,虽是普通士兵难得的荣耀。 但是也因为长年随军在外,东征西讨,没有固定的休牧假期。 距离吉姆上一次回家,已经过去了近两年的时间。 如今终于能够常伴在家人左右,一路上吉姆竟开始有些近乡情怯。 穿过林地,道路两旁是刚刚经历过秋收的田地。 叫不出名字的禾本植物刚卸下了累赘的粮食,还来不及挺直腰杆,就又被皑皑白雪压迫得低下了头去。 吉姆指着一片雪白的田地,开心地对查尔斯说道: “少爷,就在前面了,这片茼麦地就是我家种的!” 两人下了车,在田间小路上走了一会儿。 吉姆遥指着田间两座小木屋,乐呵呵地说那是自己的家。 查尔斯跟在吉姆身后走着,他看着雪地上几处杂乱的脚印,又看了看四周。 离这最近的另一栋建筑,都隔着两片田地。 查尔斯修长的眉毛微微皱了皱,问道: “吉姆,你们家常有亲戚朋友来往吗?” 查尔斯顺着脚印向前望去,只见脚印的尽头,便是吉姆所指的田间小屋。 吉姆此时也发现了异样,浓密的大眉毛一拧,答道: “不,我在阿尔顿没有亲人,朋友是有几个,不过都是一起参军的伙伴,这时候还在各自的防区服役。” 听吉姆这么一说,查尔斯更加觉得不太对劲。 地上的脚印虽然杂乱,但从每只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都是成年男性所留,而且人数不少。 “有十来个人,吉姆,你带武器了吗?” “没有,离营的时候,装备都上缴了。” 吉姆说着,转进田地之中,想要寻找能作为武器的石头或者棍棒。 虽然有些招摇,但查尔斯的大锤是不离身的,他提起钉头巨锤抡了两下问道: “你平时惯用什么武器?” “少爷,我从前是打猎的,弓箭标枪都是我吃饭的手艺。” 吉姆一边低头在田地中翻找,一边回答。 “来,这枪你先用着。” 吉姆回头一看,只见查尔斯左手递过来一柄朴实无华的钢铁长枪。 “这是…” 这当然也是梅比斯的杰作。 为了兼顾标枪的用法,梅比斯在枪头枪尾都使用了压铸技法。 枪身也不是普通的圆柱,而是采用了更符合空气动力学和吉姆手掌大小的设计。 “就叫它翎羽枪吧。” 此时查尔斯往前一递,枪尖锐利无比,寒芒四溢,映着满地的白雪,看得吉姆眼睛微微生疼。 前方情形不明,两人也不便在这你推我让: “谢少爷赐枪!” 吉姆感恩万分地接了过来,只觉长枪重量正好,入手冰凉,却称手无比。 仔细一看,枪身上印着细密的螺旋羽毛纹路。 大手合握其上,有种说不出的舒适感,一时间竟让人不舍得松手。 “走吧。” 查尔斯也看出吉姆对长枪的喜欢,暗地里给梅比斯竖了个大拇指,便带头往脚印延伸的方向走去。 走出茼麦田地,远远便能见到一座围着篱笆的简陋院子。 院子不大,尤其是现在里面正站着十多个成年大汉的,更显得局促。 “你们是什么人!在我家做什么!” 吉姆见到自家院子站满了陌生男子,远远就端起了翎羽枪,指着一干人等质问道。 隆冬初至,阿尔顿又地处北方,正是天寒地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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