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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体系 (第1/1页)
皇帝:帝国首脑、领袖、国家象征、最高统治者、军队最高统帅、最高行政权、最高司法权、所有权力。 皇帝直辖:五阁,两部,一院,一军,一卫,一会。 政阁:行政权。 府阁:掌皇家、权贵、国有资产、国民荣誉。 军阁:皇帝直属,皇帝掌全国最高军事权力。 院阁:负责科技、教育、医疗、宣传、体建。 财阁:金融、税收、预算。 情报部:三司,负责收集国内外的情报,间谍,刺杀,收买等暗地行动。 司法部:两院,负责司法审判、监察。 翰林院:谋士、智囊,高级人才储备。 御林军:皇帝直属军,前身是禁卫军,负责监察军心,军队宪兵(宪兵改为由御林军派出)。 锦衣卫:皇帝近卫、护卫军,仪仗队,乃是军队最高荣誉之所在。 朝会:帝国要事商议之所,拥有立法权。 皇宫:皇帝居所,朝廷所在。 政阁: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受皇帝直接控制,行驶行政权。 每部成员三人,尚书一人,侍郎两人(即左右侍郎)。 礼部:外交、礼乐、出使、礼教、文化。 户部:民政、福利、慈善、户籍。 卫部:安全、治安、缉捕、侦查。 工部:工业、工程、建设。 吏部:负责官吏的升迁掉降、政绩考核、个人评定。 驿部:交通水利、驿站。 商部:商业发展。 农部: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规划农村发展计划等。 资部:负责地理信息、不动产、矿产等资源管理开发。 府阁:掌皇家、权贵、国有资产、国民荣誉。 奉常府:权贵权责、荣誉、名誉管理。 宗正府:皇族、宗室、内库管理。 治内府:国有资产/企业/事业单位管理。 军阁:皇帝直属,皇帝掌全国最高军事权力。 军事指挥参谋部:简称军参部。主要履行作战筹划、指挥控制和作战指挥支援,研究拟制军事战略和军事需求,组织作战能力评估,组织指导联合训练、战备建设和日常战备工作等职能。 军务部:军队政务、军衔升降、军功统筹、军功、抚恤、兵籍等。 兵部:募兵权、军队训练、动员预备役。 战部:军情处、战略机动、战役支援。 后保部:负责军队的专业后勤保障。 装备部:负责军队的装备制造、研发,以及管理军工业。 卫军部:负责城、警卫军指挥,保卫国家内部安全。 政法部:负责军事法庭审判,士兵的文化、思想教育。 另外还有陆军部、海军部、战区的划分。 院阁:负责科技、教育、医疗、宣传、体育建设。 太学院:教育。下辖教育研究院。 科技院:科学研究与发展。 宣政院:信息审核、政策宣传、传媒审查。 太医院:医院、医学研究、防疫、药物。 天行院:体育活动、场馆建设。 财阁:财政、税收权! 财部:财政、预算、俸禄的制定。 税部:关税、税收的制订与管理。 金部:金融、国库、钱庄管理。 情报部: 安协司(暗影):全称:帝国安全信息协办司,简称安协司,负责协调情报,分配情报资源等。另外还是隐藏在暗中的集情报收集、刺杀、间谍、护卫、反间等一体的组织,不为人知,只效忠于皇帝,从小募集训练而成(大多来自孤儿)。 国安司:负责国内的情报收集、信息保密,反间,信息安全,收集官吏情报。 外情司:负责国外的情报收集,间谍的训练与派遣,国外刺杀,策反等。 司法部:行使司法权。 都察院:监察权,负责上谏,弹劾,监督、质询、检查。 大理院:审判权,负责法院审判、司法公证、律师管理。 地方行政区划:设州、郡、县、镇四级。 州:设刺史(部一级)、各司司长 郡:设太守(司一级)、各厅厅长 县:设县令(厅一级)、各局局长 镇:设镇长(局一级)、各所所长 村乃是自治管理机构,朝廷不下派官员,村长由本村村民推选而出,却是所一级的官员。 地方上,除了行政管理机构,还驻有朝廷其余的独立管制机构。包括财政、情报、司法等各部门,其级别与行政部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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