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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犯罪侧写 (第2/2页)
置较为隐蔽。 可算是加上这次死去的山口佳子小姐,5年里已经连续有8名游客误闯此地,还意外地掉了下去。 这也未免太多了一些。 说是意外有些解释不通。 可要是有人熟悉这里的地形,故意把游客挟持到这里,再用左轮手枪加以恐吓的话... 那受害者就一定会慌不择路地冲上土坡,坠入悬崖,以“意外”的方式死去。 “事实真会如此惊悚么?” 林新一表情无比凝重: 他不能随便下结论。 毕竟资料不够翔实,线索不过有力,他的怀疑就只能停留在毫无根据的怀疑。 不过,假设这个怀疑成立。 假设真存在那么一个用“意外”来作案的凶手。 “让我试着做一下他的犯罪者侧写...” 林新一开始默默地进行思考: 首先,对方一定对景区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 不然他不会知道这么偏僻的地方有处容易让人失足的悬崖,也想不到这种利用土坡和悬崖来制造意外的杀人手法。 紧接着,通过上一点,可以大致推测凶手的身份: A.常年来金刚山旅行的登山客 B.景区工作人员 C.当地派出所警察 D.附近居民 林新一脑海里冒出了这四个选项。 范围实在太大,线索实在太少,一时间很难从这四个选项里选出一个答案。 但是,联系到那疑似凶手的神秘人,“持有左轮手枪”这一重要线索: “当地派出所的警察?” 林新一下意识地选了C。 因为曰本警察目前配备的制式警枪,就是“新南部M60”左轮手枪。 但仅仅因为这样,就判断答案是C,似乎也有些太过想当然。 毕竟,经历过水水晶的恐怖袭击之后... 现在犯罪分子就算是能搞来机枪坦克直升机,林新一都不会觉得奇怪的。 一把左轮枪而已,普通人想想办法也能搞到,不一定非得是警察。 调查似乎又陷入了一片迷雾。 而就在这时... “等等...” “神秘人用那把左轮手枪,朝爬树追击他的熊开了一枪。” “子弹一定是打中了熊,不然地上无论如何都会留有弹孔等痕迹。” “而棕熊中枪之后,却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血迹。” “这是为什么?” 关键时刻,林新一想到了这个之前没有得到解答的谜团。 而这个谜团,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为那颗子弹威力不够。” “那弹头虽然让棕熊受了伤,也留在了棕熊的身体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没有击穿棕熊的‘生物护甲’。” “而如果棕熊仅仅是‘破了点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极为有限。” “这点血刚一流出来就会被毛发吸收,伤口也会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会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于惯性思维,觉得那头熊既然挨了枪子,就该大量出血才对。 但现场找不到血迹,却很可能是因为那头熊受的伤太轻,流的血太少。 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 但和多数人潜意识想象的不一样,不是所有枪都有那么大的威力,一枪就能让野生动物遭受重创。 部分枪的威力极小,根本无法对棕熊这种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杀伤。 比如说,1.8J,也算是枪。 又比如说,警用手枪。 为了尽量不在行动中造成伤亡,警用手枪的威力普遍被设计得较小。 说到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时接触过的,国产05型警用左轮手枪。 这把枪江湖人称“善良之枪”。 曾有警察以此枪近距离射击匪徒,子弹尽数被匪徒的羽绒服挡下。 还有警察试以此枪射杀发疯公牛,前后射击四十多枪未果。 公牛表示:“你给爷刮痧呢?” 当然,曰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M60转轮手枪,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时见过的“善良之枪”大上许多。 但这个“大”字只是相对而言。 同为警用手枪,新南部M60转轮手枪的威力其实也十分拉胯。 用来杀人还勉强行,想用来杀熊,那基本是痴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rou厚,其体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称是生物坦克装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M60左轮,那即便是抵近射击,也绝对不会对棕熊造成什么重伤。 棕熊只会受到轻伤,然后被枪击吓得负伤逃走。 而因为受伤太轻,出血太少,所以才没有在现场留下血迹。 “似乎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这些线索在林新一的脑海中连成一线。 那个大胆的猜测变得愈发清晰: “凶手,难道是一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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