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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极乐街 (第2/2页)
“好词好词!最后这句回首泪满襟,实为画龙点睛之句,立时便让立意升华多倍,吴兄的才华,当真令人佩服之极!” “…夜雨泠风…回首泪满襟,如此好词已是数年难得一见,今日诗词魁首,非吴兄莫属!” “或许是此前请人作好的,吴曦这草包,怎可能作出此等上佳之词。” “恩,但也可能是侥幸而成,不过以吴曦的底蕴,确实不能令人信服。” “……” 被众人簇拥着的吴曦,昂首挺胸,意气风发,今日他便是最璀璨的明珠,无比耀眼。 “多谢诸位抬爱,吴某也是厚积薄发,若无平日里苦心研读诗书经意,绝不可能作出这等足以流芳百世的诗词。” “所以,诸位切莫过于羡慕吴某,需得从日常做起,切勿好高骛远,踏踏实实研读诗书经意才是正理,或许日后也有希望作出这等上佳之词。” “今日诗词魁首虽已必然是吴某的囊中之物,但诸位也无需太过心灰意冷,诸位的酒水便由吴某结账,可敞开大喝,一醉方休,哈哈哈哈……” 吴曦此番话,便是与他关系亲近之人,亦是听了极为不爽,只是不敢在脸上表露出来。 更别说早已看他不顺眼之人,更是恨不得扇他几个响亮的耳光,好让他清醒清醒,知晓得意忘形是会招来祸事的。 不过虽有多人是如此想法,奈何吴曦却是四大家族之一,吴家的嫡系子弟,便使得多人有心无胆。 但他们是拿吴曦没辙,却可以避而不闻。 过不多时,一楼几乎人去楼空。 只剩下三三两两零散之人,其中大多是攀附吴曦身份地位的谄媚小人。 吴曦见观众几乎走光,他倒也不甚在意,得意劲仍未消退多少,但凡见着一个陌生人,便显摆自己的好词,好似不通告全世界,日后便难以入眠似的,其兴奋得意之色,令在场众人,皆是啼笑皆非。 “这位小兄弟,你可识得好词?” 李谦见吴曦炫耀一圈后,跑他这来得瑟,着实有些无语,根本不想搭理吴曦,免得吴曦顺杆子往上爬,膈应自己一脸。 但杨秀性子直接,看不顺眼便也一点不会压在心底,不说出来浑身难受。 “一首烂词,也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至于没完没了的恶心人吗?真是文盲得道,不知自己几斤几两。” 未等脸色难看的吴曦开口,他身旁的狗腿子便邀功似的大骂起来。 “你这不男不女的阴人,懂什么是诗?什么是词吗?不懂就乱说话!” “吴兄这词可谓百年难得一出,足以流芳百世,又岂是你这等凡夫俗子能欣赏的。” “也就是吴兄出身世家大族,方才有如此底蕴,常人别说作出此词,便是见也难得一见。” “……” 杨秀被这几个狗腿子噼里啪啦一通谩骂讥讽,气得浑身发抖,奈何寡不敌众,更可气的是,李谦竟然无动于衷,且还笑了起来。 真让她恨得牙痒痒,待到事后,定要好好的收拾一番李谦。 “你们以为老娘是好欺负的吗?” 她的性格向来是说不过便打,当即便要几巴掌将几个狗腿子呼倒在地,让他们知晓自己的厉害。 李谦好笑的摇摇头,起身及时阻止正要“大开杀戒”的杨秀,示意她冷静,此事必然给她一个满意的结果。 “这位是,吴兄对吧?” “很抱歉,我朋友说得有些过了,吴兄此词确实是上佳之词,并无过度吹嘘,夸大其实。” 他这番话说完,杨秀鼓着脸,更加生气,怒瞪着李谦,眼中火光四射。 吴曦的狗腿子们满意的点点头,不同于出言不逊的杨秀,觉得李谦是个明白人。 “小兄弟看来也是饱读诗书之人。” “恩,若非熟读经史诗经,绝不能欣赏吴兄此词的绝妙之处。” “好词更需明白人,小兄弟也是个妙人啊!” “……” 李谦突然被他们的话语戳中笑点,忍不住“噗哧”一笑,委实没想到他们为了讨好吴曦,居然可以如此的不要脸。 凭良心说,吴曦这首词确实不错,但绝对当不起流芳百世之誉。 既然他们如此盲目不醒,夜郎自大,李谦觉得自己有必要让他们知晓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足以流芳百世的好词。 这也是为了给杨秀出气。 否则今日若不能给杨秀一个满意的结果,事后杨秀定然要给他一个不满意的结果。 李谦心念转动间,已有应对之词。 想到此界与前世古代有许多相似之处,便不宜借用前世古代的诗词。 所以只能从近代入手。 近代可选之作亦是极多,其中顶尖之作,便是放到前世唐宋时期,与无数诗词大家比较,亦是不逞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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