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洪荒之咸鱼翻身_第 四百一十五 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 四百一十五 章 (第1/2页)

    第四百一十五章

    回到主宅和大家吃过饭之后吴灾并没有休息而是和谭家来到了后山,在谭家的带领下吴灾绕过不少被谭家用法阵遮掩起来的小径之后来到一处并不起眼的山坡前。

    虽然这里有一条小溪潺潺流过,但是吴灾的注意力并没有在这上面,他眼力过人早就看到在小溪的一处分流形成的一个水潭旁边有一个小小的山洞,而山洞前边的茅草虽然看起来很正常但是以他的眼力却可以看到有人曾经在几天前分开这些茅草经过这个山洞,虽然进去的人很小心基本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但是还是瞒不过吴灾的眼睛。

    一旁的谭家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看到吴灾的视线之后也是惊叹吴灾的观察力的确是十分强悍。

    吴灾打量了一下地势之后发现这个山洞由于地势的缘故会被人不自觉的就忽视掉,而且就算是有人来到此地注意力也会被这条小溪吸引,想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神物自晦吧?要不是谭家在溪水中发现因为时间太久而能量溢出被此地的矿石吸收形成的宝石恐怕就算是谭家都未必能够发现这宝晶的所在。

    谭家将茅草分开对吴灾道:“这矿脉就在山洞当中了,这里面已经发现的无暇级宝石的储量就已经超过两千万克,至于理论储量更是无法计算。”

    吴灾从狭小的洞口进入了山洞当中,刚刚进入的这段路途十分狭窄基本上只能弯腰而行,以谭家的体型出入很是不便,但是他宁愿如此不便居然都没有将此地拓宽,看来做事真的是很小心。

    绕了几个弯子之后还从几个岔路口进入才来到了一个宽阔一点的地方,虽然现在山洞当中已经漆黑一片,但是以两人功力都能够无视这黑暗,不过谭家既然心细如发当然不会这么傻,他在山洞墙壁上摸索了一下就将一个遮挡萤石的盖子拿开,虽然只是淡淡的一缕绿光,但是对于吴灾来说已经和外面的光线没有任何差别了。

    吴灾看了四周一眼发现这个地方虽然不过一两百平米但是居然环绕山洞上居然出现了九个洞口。

    谭家对吴灾道:“这九个洞口分别通向九个不同的地方,而且由于九条路径在某些地方还是相通的,只要走岔一步就会重新绕回这里,更要命的是后面的路径更加的复杂洞中套洞,路中套路,要是没有正确的路径示意图真的很容易走岔。”

    吴灾有点惊奇的道:“这种天然形成的迷宫虽然说并不是没办法堪破,但是却是需要不短的时间,你来明月岛的时间可不长,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破了这个迷宫的?还有我记得你说的只是挖掘了两百多米就已经很有可能发掘到宝晶了,这可能都还没到后面吧?”

    谭家也是苦笑一声:“说来惭愧,发现这宝晶的藏身之地其实并不是我有多能耐而是因为一次意外,本来我是想要布置一个法阵将发现的矿脉给隐匿起来,可是因为安放炸药的时候将一处山壁炸开结果发现异常才知道原来这宝晶所在根本就不在这矿脉的位置而是隐身于看起来纯粹是一片正常的山石当中。”

    吴灾听了谭家的话话之后也是愣了一下,他虽然看过有光地理探矿方面的书籍,但是说到实际cao作那可是菜鸟一只,这玩意的实际情况和理论差距之大简直能够让人怀疑人生,甚至有的实际情况更是完全打脸理论,这谭家居然在已经错误的情况下发现宝晶的藏身之地,他是应该说是谭家的运气太好呢还是自己的运气太好?不过这宝晶所在其实只有谭家自己知道他完全可以独吞这个好处,这可不是一笔小财,要是谭家吞下之后完全可以开创一个强大的家族,他居然一点都不动心,要不是有这么个实例在吴灾都不敢相信世上有这么老实的人存在。

    只是这谭家从他对明月岛的管理上来看和老实可不沾边,说他精明过人都是小看他了,而这个矿产先不说价值无法估量每年都能够带来几千亿收入的宝晶,光是这矿脉中已经发现的宝石价值就已经很是惊人了,这可是两千万克无暇级宝石,价值已经超过百万亿了,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居然发现了一个惊天宝藏不但不动心还如此老实的和吴灾说实话,这可真是……

    吴灾知道自己之前虽然给谭家一颗能够帮助他直升无上大宗师的跃龙丹,但是如果谭家吞了这个宝藏什么天材地宝他买不到?就算是头猪都能够用资源堆成破碎级高手了吧?想到这里吴灾对于谭家倒是起了一点好奇心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则才能够让他面对如此诱惑都不动心呢?

    谭家显然也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太正常,他对吴灾微微一笑道:“我修炼的西域戒律宗的心法,从十六岁开始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成为世上最好的管家。”

    吴灾听完谭家的话之后就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因为谭家就算是修炼的功法都是有讲究的,西域戒律宗乃是出了名的大教派,他们的心法修炼最注重的就是规矩,每个修炼者在入门之后首先想的不是怎么提升自己的修为和境界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为自己的行为订下根本准则,而从此以后他行事不能违背这个原则,一旦违背的话他的修为就会全部废掉。如果说他这样还能够有漏洞的话那么谭家从十六岁起立下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