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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仙女与东北姑娘 (第1/2页)
二人隔着桌子,久久对视...... 许久。 郑瑞缓缓将目光,从对方的脸上,转移到了此人垂下的手掌之上。 骨节粗大,坚硬......明显是练过铁砂掌一类的外门功夫,站在那里,犹如一棵万年青松,任由风吹雨打,他自岿然不动。 别小看了这看似简单随便的一站,没有三十年以上的‘站桩’基本功,是绝不可能站这么稳当的。 高手! 深藏不露的高手! 是冲自己来的吗?郑瑞寻思半天,也想不出自己当年得罪过这样的一位仇家。 郑瑞并不太过担心,他一向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此刻外松内紧,表面丝毫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异常。 说话的,却不是这位五十多岁,年近六旬的‘地中海’秃顶男子,而是坐在他右手边,一个三十五岁左右,面容清秀俊朗的男子。 他戴着一副眼镜,脑袋后面,扎着一条小马尾辫,眼袋下垂,眼圈有些发青,明显是纵欲过度的征兆。 休闲黑西裤,黑皮鞋,蓝色的衬衫外面,穿着一个西装马甲。 很多写网络小说的‘大神’,以及文艺、影视圈的一些‘斯文人’,都是这副打扮,给人以‘斯文败类’、‘衣冠禽兽’的印象。 像这副打扮的‘公子哥’,出现在五星级酒店,高档夜总会,再正常不过,可出现在这城乡结合部,民工云集的大排档之中,就有些鹤立鸡群,十分不和谐了。 大奎和沈明都是苦出身,最见不得这种‘娘娘腔’的小白脸,富家公子哥,从骨子里就不太喜欢这个‘斯文败类’,第一眼看到他,就没来由觉得讨厌。 对方却仿佛没有觉察到大奎等人对他的厌恶,端了一杯酒,竟晃晃悠悠走了过来。 “哥几个,真够牛逼的!” 公子哥解开了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举着酒杯说道:“三个人打跑了三十多个混混,真特么厉害!” 一听到对方夸自己,大奎和沈明脸上的厌恶之色,淡了许多。 人都是喜欢听奉承话的,现在再看这个‘小白脸公子哥’,二人也不觉得像之前那么讨厌了。 “朋友,喝多了吧?” 郑瑞表面不动声色地说道,他的目光,却一刻也没从那名跟在公子哥身后的半秃男子身上挪开。 公子哥从邻桌随手搬了个方凳,大刺刺地坐在了郑瑞的旁边,居然还伸出一只手,很亲热的搭在了郑瑞的肩膀上。 就在公子哥的手,放到郑瑞肩膀上的刹那,郑瑞右手的小拇指和和无名指,突然抽动了一下,但最终没有出手...... 郑瑞是上过战场的真正铁血军人,对危险的感知,对杀气的感知,比一般人不知敏锐了多少倍。 他的第六感一向灵敏,在这个‘公子哥’的身上,他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危险敌意和杀气。 一个人,如果身上没有杀气,是没必要提防的。 这位公子哥,是个‘自来熟’,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呢,就开始和郑瑞等人称兄道弟,连番碰杯,带过来的一杯白酒,已经喝了大半。 此人的爽快脾气,倒是很对沈明、大奎的胃口,东北人在公共场合吃饭喝酒,一向就是如此,原本两个人坐在喝酒,然后变成四个,八个......喊来的朋友,朋友的朋友,以及临桌刚认识的新朋友。 总之,一顿大酒喝完,等结束的时候,两个人的小酌,变成了一群人的畅饮,老朋友、新朋友能凑上三桌。 所以,大奎和沈明,竟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公子哥了。 ——没别的,对脾气。 英雄之间,总是惺惺相惜的。 当然,除了英雄,无脑的逗比之间,也是如此。 “少爷,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那名半秃头的男子,从始至终都站在公子哥的身后,原来,他竟是这位公子哥的司机。 当然,只有郑瑞知道,此人不但是司机,还是这位公子哥的保镖。 像这种高手,能请他当保镖,不知道花了多少代价,有些人,不光光是钱就可以请来的! “老王,你先回去,一会儿我自己打车!”公子哥已有了八分醉意,头也不回地说道。 被称为‘老王’的司机兼保镖,露出几分犹豫之色。这穷乡僻壤的,别说出租车,附近恐怕连滴滴都叫不到,路口的那几辆老款桑塔纳,像是黑车,除此之外,就只有红色的三轮‘小飞龙’了。 老王怎么放心,让‘少爷’坐这种车呢?首先安全问题,就得不到保障。 “咋地,我的话不好使啊?”公子哥仿佛有些恼了。 老王微微叹息一声,显得有些无奈,他是一介武夫,除了自己的一身本领,别无长处,公子哥的父亲,给他百万年薪,还将他老婆、儿子安排进公司,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他虽有高手的桀骜,奈何被家庭牵绊,英雄气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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