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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那末倩影 (第2/2页)
扰小爷思考!” “中夏王都,百越郡,英远城……想到了!我记得英远城境下有一个【迷榖幻森】,里面有一种名为【恒木】的树,用恒木做成的棺木,能够保存身体数十万年而不朽。怎么样,小爷厉害吧?” “迷榖幻森?迷榖?”子歌注意到这两个字,突然凝重道,“《山海经·五藏山经·南山经》载: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草焉,其状如韭而青华,其名曰祝馀,食之不饥。有木焉,其状如榖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榖,佩之不迷。” 墨灵一脸懵圈地盯着子歌,道:“你在念经吗?都是些什么鬼啊?” 子歌回过神来,道:“算了,没什么。你是说要去迷榖幻森取恒木吗?事不宜迟,出发吧。” 子歌将某个念头深埋在脑海之中,经历了赖家之事,他也变得更成熟了,知道哪些事情不属于现在的他该去触碰的。但未来,他一定会驱散历史的迷雾,找寻到埋藏在时间长河下的真相。 …… 烈日炎炎。 距离景文镇数百里远的一条路上,尘土漫天,路旁的一家小酒肆里,子歌喝着劣酒,桌上是几个小菜,小狐狸正在狼吞虎咽。 酒肆中,除了子歌,便只剩下开这酒肆的老板,一个弯腰驼背的老人。 “老人家,我能向您打听个事儿吗?”子歌问道。 正在算账的老人露出一口掉的差不多的牙,道:“客官算是问对人了,这南来北往的,都在我这儿歇个脚喝杯酒,听的东西多了,小老儿大事小事都知道一二,您只管问。” 子歌笑了笑,道:“老人家,您听说过迷榖幻森吗?” 啪嗒—— 老人手中的笔掉了下去,连忙摆手道:“不知道,不知道。” 子歌略有深意地望了望老人,走到老人面前,取出一枚紫晶币,放在柜台上,道:“老人家不必惊慌,我就是打听打听。” 老人贪婪地看着眼前的紫晶币,稍一犹豫,将紫晶币推回给子歌,叹了口气,道:“少年郎啊,不是我不肯告诉你,我是不想你白白送了性命啊!” “哦?这话从何说起?老人家不用担心,我就是对那些神奇诡异的事情有些兴趣,不会贸然进去的。” 见子歌如此执着,老人叹了口气,道:“好吧,那小老儿就告诉你吧。” “迷榖幻森啊,现在不叫这个名字了,大伙儿都管它叫【迷魂幻森】。迷魂迷魂,这一旦进了迷魂幻森,魂儿就迷失在里面,永远都走不出来了啊!” “我听说啊,迷魂幻森尽是幻境,可以说是一步一个幻境啊!还有恐怖的妖兽,吃人的花草,一旦你陷入幻境,它们就会趁机吃了你!少年郎,你知道就好,可千万不要去那个迷魂幻森啊!”老人再三叮嘱道。 “老人家,难道那些妖兽就不会陷入幻境吗?”子歌追问。 “少年郎,你还是太嫩了啊!”老人笑了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些妖兽从一出生就生活在迷魂幻森,幻境就是它们的家,又怎么可能会陷入幻境呢?” “原来如此。”子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老人家,多谢您了。这枚紫晶币,就当是我的答谢,您尽管收下。” “小狐狸,咱们走了。” 还在海吃的小狐狸一听,人性化地抹了抹嘴,飞快地窜上子歌的肩头,一人一狐,渐行渐远。 酒肆,老板看了看柜台上的紫晶币,拿在手里把玩着,露出不符合他年龄的贱笑。 他将紫晶币往上一抛,再落下时,便直接落到满是尘土的地面上。那个有些简陋的小酒肆,消失在扬起的尘埃中。 过了约莫半天,一个驼背的小老头被一个长相丑陋的人揪在手里,出现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 “你说,你就在这里看见过他?” “没错,大人,就是这里。半天前,我就是在这里看到您说的那个墨子歌,走得特别匆忙。”小老头一脸谄媚的样子,正是方才的酒肆老板。 “墨子歌……哼!你逃不脱我的手掌心!”这人正是人称“疯狗”的程泓,竟一直在追杀子歌。 “嘿嘿!”小老头猥琐地搓了搓手指,“大人,您要的消息,小的已经给你了,不知道小的赏钱……” “放心,少不了你的。” 程泓放下小老头,左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右手却穿过小老头的心脏,将那跳动的心脏,狠狠一握,心脏粉碎,鲜血淋漓。 小老头死死地盯着程泓,无力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程泓冷漠道:“没有人能从我的手上要东西,除了死亡!” 程泓没有再看脚下的尸体一眼,飞快地向前跑去,追逐子歌。 直到程泓的身影彻底消失,那具尸体竟然站了起来,睁开眼睛,一脸jianian笑。 “嘿嘿!小子,好好享受被人追杀的过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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