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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替胎儿打官司 (第4/4页)
走!” 这时,正好孙莹莹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孙莹莹看见警察来了,什么话也没说,伸出双手,让警察拷上,上了警车,警车呼啸着开走了…… 随后,方梅和孙大伟找到了一位非常著名的律师,就关于孙莹莹的所作所为和这位律师全部说了?方梅也把自己的想法也告诉了律师,但是,方梅坚持自己的观点,方梅说:“我自己始终不能接受的,就是我腹中的胎儿?孙莹莹连续两次打掉了我的胎儿,要不是孙莹莹的胡闹,我的孩子已经快一周岁了?我腹中的胎儿是无辜的啊?我要为胎儿讨一个说法?我的身体和精神,也受到了伤害?医生说,我这次流产,可能会造成终生不孕?同时,我腹中的胎儿也受到了伤害?我不追究孙莹莹的刑事责任,但我要为我的胎儿打官司,我要为我的精神损伤和胎儿的精神损伤,讨回一个公道?我就是让孙莹莹要有责任感!更重要的是我要为我的胎儿打官司!” 律师说:“你起诉可以,你若直接起诉,可能会伤了你和孙莹莹的关系,你和孙莹莹的关系太直接了,那就是你是原告,孙莹莹是被告,你们是好朋友,以后又是母女关系,这样会再次造成你们的对立?以后你们的关系就更难处理了,所以,我劝你换一种形式,既可以讨回一个公正的说法,又可以不伤害到你和孙莹莹的关系,你就以为胎儿打官司的方法起诉,这样原告就不是你方梅了,而是你腹中的胎儿,这就避免了你和孙莹莹的直接冲突,至于,能不能为胎儿要回精神损伤?那就很难说了……” 五 方梅一纸诉状,把孙莹莹和保姆以及打人者,告上了法庭,要求当事人赔偿,方梅和胎儿的身体和精神损伤共计四十万元。 在法庭辩论时,有一个焦点问题,那就是没有出生的胎儿有没有精神损伤?有人认为,胎儿也有生命,只不过没有出生,它的身体和精神是受到了伤害,事实上,已经对胎儿造成了伤害,应该有精神损伤? 也有的人认为,胎儿未出生,就不能算有生命,假设,生出来的是一个死胎,你还能说他有生命吗?再说,方梅腹中的胎儿是死的活的,谁能证明啊? 双方就这一个问题争持不下?最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做出判决,根据有关法律,胎儿没有出生,就不能享受人的权利,胎儿是没有精神损伤的。但是,孙莹莹的所作所为,的确对方梅的身体和精神已经造成伤害,孙莹莹和其他当事人,赔偿方梅身体和精神损伤,共计八万元。 经过这次教训,使孙莹莹清醒了……她好后悔,当初为何要那么去做?孙莹莹四处打听,就想能找一个偏方,能早日给方梅治好病,来弥补自己对方梅的伤害,也减轻自己的罪过,是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我说的故事就算讲完了,可是,就孙莹莹故事的背后,告诉我们什么?那就是对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可以说,80后、90后的青年,他们的家庭基本都是独生子女,特别是在城市,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受到优厚的待遇?可以说,都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根本就不知道那些东西是通过什么才来的? 在这个家庭中,我是最受关注的人,有爸爸mama的疼爱?又有爷爷奶奶的隔辈的疼爱,还有姥爷姥姥的宠爱?又有叔叔、姑姑、阿姨的关爱! 这些80后和90后,在家就是小皇帝,小公主!形成了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模式,所以,孩子就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变得自私、任性、贪婪?缺少责任感,缺少爱心,做事不计后果,不知尊敬别人,更不知道,如何善待他人? 孙莹莹就是这些人的代表,孙莹莹从小娇生惯养,特别是父亲,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儿,没有再娶,就是怕莹莹受到继母的虐待?什么事去迁就女儿,过分溺爱,所以就养成了孙莹莹自私、任性、贪婪!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不计较他人的痛苦,不计较后果,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花钱如流水,从来不问钱是怎么来的?在她看来,只要我有钱,那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我可以用钱买通保姆给方梅下打胎药,我也可以用钱找打手,把方梅的孩子打掉?她孙莹莹的目的就有一个?那就是巩固自己的家庭地位!她没法阻止爸爸娶方梅,可就是不能让方梅的孩子出生,这样就没有别人和她争家产,她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虽然,孙莹莹这种情况,是个别现象,但也反映了一个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对独生子女如何教育成才的问题,对孩子怎样教育,才是成功的呢?这个问题我说不出答案,这个问题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就作者本人,我觉得,对孩子疼爱是对的!对孩子关心和爱护,但不能溺爱?要孩子自由发展,尊重他的个性和喜好,但不能任性?关键是如何是引导的问题,假如,孩子第一次跌倒了,他完全可以自己起来时,可是他哭着闹着,就不起了,你家长就要让他自己起来,在孩子没有指望家长拉他起来的时候,自己也就主动起来了?但当孩子第二次跌倒时,你不用说,他马上就自己爬起来,因为它已经认识到,自己跌倒了,要自己爬起来,学会自立!同时,我也觉得为孩子,不是为他攒了多钱?关键你让孩子学会了,那些生存的本领?他能在社会立脚吗?要让他学到生存的本领和一技之长,这比给她存上几千万元都好!钱再多也有用完的时候,那是无源之水,只有学到了本领,那才是涓涓不断的泉水啊?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子不教,父之过…… 这话说的多好啊?孙莹莹变成这样,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采取不择手段,不计后果?难道你孙大伟,就没有责任了吗?你疼爱女儿没错,但是,你不能溺爱啊?就在孙莹莹出家没有回来,你能结婚吗?你虽然了解你的女儿,不会有什么危险,她有钱可以照顾好自己,但这就可以了吗?孙莹莹他缺少的不是钱,而是关爱和呵护啊?你要多和她沟通,多做一些耐心细致的工作,她的思想工作做好了,她也不会做出一系列违法的事情和一些违法行为的啊?就是因为你可以为她提供大量资金,所以,她才干出那些违法的事情啊?这真是:子不教,父之过啊!我们再看,杭州富家子弟在繁华的街道,开着宝马飙车,造成了交通事故,这和孙莹莹不是同出一辙吗?鲁迅的话说的好,呜呼,我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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