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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诡谋 (第3/3页)
地凑在安格斯耳边道:“菲恩去年刚在他那里吃了个亏。原本我留菲恩在哈尔姆希卡德游说更多当地贵族加入那个所谓托斯莫(Tosmo)玫瑰战争,没想到被保罗-冯-戈梅耶察觉了。那家伙为了避免与我翻脸,就给菲恩按了个罪名,最后逼得他不得不狼狈逃跑。” “有多狼狈?”莱米丝笑得像猫一般。 “大概是和采-花-贼遇上受害者的丈夫那么狼狈罢。” “马克西米利安——!”菲恩怒喝道。马克西米利安则一副畏缩的模样,眼睛却向莱米丝眨了两下。 安格斯有些尴尬地看着菲恩。以他的相貌要做采-花-大盗的话,应该不会遭到多少抵抗。不过落在脑袋上变色的那些做丈夫的手里,也一定会死得很惨。 马克西米利安还偷偷用手比划着:“六个,六个受害者。有先X后Y的,有先Y后X的,还有一边X一边Y的,基本可以写成好几本特殊爱好的小说了。不得不承认,保罗或者至少是他的某几个手下的想象力令人惊奇。直到今天,挂着菲恩的画像还在帝国西部的通缉犯名单里排名前列呢。” 菲恩忍住气,正色地对安格斯道:“戈梅耶侯爵那是顾忌多芬子爵的皇室背景。要是没有这一层,他可绝对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人。就我所知,死在他的谋划下的中低贵族就有四个。为了掩护我撤离,我们在哈尔姆希卡德预先布下的线也断了好几路,迄今为止还有六个人下落不明。遇上他你要务必小心,乔鲁姆伯爵的名头完全压不住他。” 马克西米利安挥了挥手。“其实戈梅耶的保罗还算是个讲道理的人,就是他的道理不太被像我和安格斯这样的普通人所接受。”对他特意把同为智囊的菲恩排除在外,菲恩给了他一个白眼。“他的人出现在敏塔-阿玛多瑞斯的原因也很容易猜到——西部帮的高层一定是忍不下玫瑰战争以及我们在年前对他们的刺杀行动进行报复的气,所以才急着让保罗来亲自出手对付我们。” 哎!安格斯不由叹了口气。这就是当前贵族阶层的常态,真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啊。这些人为了私人仇怨,完全罔顾国家的法律和道德的准则。 察觉到安格斯脸上的表情,马克西米利安便为自己辩白道:“我可不是怕了他。敏塔-阿玛多瑞斯现在还是我的主场,虽然保罗这家伙脑子活络、手段阴狠,有哈尔姆希卡德帮的支持他的权和钱也不缺,不过真要和他对上了,我有信心在初期几个月里不会吃亏。” 没想到这激起了菲恩的警觉。“子爵阁下,您还有什么瞒着我……们吗?” 马克西米利安故作恼怒地拍了下自己的额头。“看我这嘴。”菲恩却完全不为之所动,他只好老实交代。“我也觉得如果单单是戈梅耶侯爵的,我们的警务总监如此紧张未免有些怪异。追问之下他才告诉我,陪着保罗一路赶来的是哈里特。” 如果说之前听到戈梅耶侯爵的名字,菲恩只是脸色凝重,听到‘哈里特’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就是瞬间惨白了脸。 莱米丝满脸激动地问:“哈里特,是不是一个顶尖刺客的名字?是不是还有血手、谋杀之神之类的吓人绰号?” “哈里特-楚-昂堡(HarrietZuUnburg),昂堡公爵的长子,继承人。”这次,就连安格斯都立刻联想到某个人身上了。当他报出这个人的全名,多芬子爵给了他一个赞赏目光。可惜安格斯没觉得有什么荣幸的,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威名远播’,甚至比拥有‘蜜蜂’称号的多芬子爵还广为人知。看着莱米丝求知欲旺盛的双眼,安格斯只好继续介绍下去。“这位昂堡,应该算是‘收藏家’罢。” “收藏?”莱米丝眼睛更亮了。在她学到的知识中,收藏家意味着有钱、家里藏着的东西多、容易下手。 “他的收藏有点……与众不同。”多芬子爵嘻嘻地坏笑。“他收藏各类美女帅男。没错,两种都收藏。他的收藏不但跨越性别,还跨越种族。人类、精灵(当然对外宣称是半精灵)、矮人,据说还有蜥蜴人、侏儒,甚至仅在阿斯登岛才有的兽化人,都在他的收藏范围内。如果仅仅是收藏,勉强称得上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罢。哈里特-楚-昂堡具有强烈的独占欲,偏偏又喜新厌旧。一旦厌倦了某件‘收藏品’,他会把她(或他)亲手砍成碎片喂给豢养的魔犬吃,还公开声称是为了自己所爱不让其他人沾污。” 菲恩心有余悸地说:“保罗-冯-戈梅耶是阴险狡诈,哈里特-楚-昂堡则是性格扭曲、道德败坏,不,更准确的说是变-态。相信我,谁都不想和他有所联系。” 安格斯心里一动,询问的目光投向多芬子爵,然后又看了菲恩一眼。马克西米利安没有回答,却轻轻点了点头。菲恩-麦克劳克林,因为稍有名气,的确是上了哈里特爵士的收藏目录。有皇帝的私生子庇护还好,要是离开多芬子爵,菲恩他恐怕身心都难保了。 “我们必须尽快启程,离开敏塔-阿玛多瑞斯。”这回是菲恩比马克西米利安急迫了。“时间紧迫,还剩下好些事要办。安格斯,有几件要麻烦你去做了。” “听从您的吩咐。”安格斯半开玩笑地以贵族的礼节回应道。他有点习惯这里的气氛了。 “是真的需要你帮忙。”菲恩双眼直视安格斯。“既然西部那些人已经对我们露出毒牙,我们就要更为小心谨慎。眼下我们需要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人帮我们做些隐秘的事,刚刚加入我们,又有皇族和贵族头衔的你无疑最合适不过。” “我明白了。”安格斯正色道。 马克西米利安拍了拍安格斯的肩膀。“菲恩,别把我们的朋友吓着了。安格斯,不是什么危险的事。只是不想让我们的对手太早发现,所以要启用一张新面孔。对了,你对竞技场区熟悉吗?” 撒加河北岸的东城区,建有帝国最大的竞技场,最多能容纳四万观众同时观看血腥的角斗竞赛和并不那么血腥的单人马车竞速。 “我去过几次。”帝国的贵族阶层也经常参加此类场面宏大、气氛热闹紧张的娱乐活动,一点不会因为其背后肮脏野蛮的血rou与金钱的交易而有什么反感。 “那就好。”马克西米利安欣慰地点了点头。“我想让你去那里弄一头大型魔物,体型不能高过普通人类的两倍,要能塞进一辆马车里,而且越凶狠越强壮越好。” 安格斯的使命感一下子泻了个干净。“哈?”我去!我们不是要逃走嘛。弄一头魔物,难道是办一场贵族圈的私密宴会?安格斯可是听说如今敏塔-阿玛多瑞斯的上流贵族很流行搞这种假称复古其实是为了发泄内心血腥欲望的违法集会。当然作为召集人及观众的他们是不会下场的,只有那些绝望到不惜用生命换取机会的可怜虫才会用他们的挣扎去博取绅士女士的笑容和欢呼。 正在他想着什么词询问,甚至进一步劝说自己新认的主上之际,一见面就似乎对他有些莫名奇妙的兴趣的声音却响了起来。“他这样的去竞技场区,一定是被坑都还不知道的——俗话说就是‘凯子’。那种地方,还是我出马的为好。” 安格斯不用回头就知道,那是穿紧身皮甲打扮的少女。就是不知道她是某个刚出道的佣兵,还是无聊至极而犯了装扮瘾的贵族后裔。不过听她说的,似乎是前者。 多芬子爵和菲恩明显沉默了一会儿,多芬子爵才说:“好吧,莱米丝,你陪安格斯去。” “我一个人就行。”安格斯的话刚出口,眼前突然一晃,叫莱米丝的少女就出现了在他面前。 “你对我有什么不满吗?”她的话里加了威胁的语气,安格斯不知怎么就怂了。随后,他就乖乖地跟在趾高气昂的莱米丝身后,在多芬子爵和菲恩有点像是同情的眼神中走出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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