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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远疆 (第2/3页)
尔,可不仅仅是戈壁荒漠啊。还好,从闺蜜那里得知多芬子爵流放意向后,林蒂也算是做了些功课。乔鲁姆伯爵也以他的阅历和加以补充,终于向安格斯勾勒出霍美伊尔,那片蛮荒和惊险的土地。 霍美伊尔,起初与施特拉森或者南方诸省类似,是河谷、草原、丘陵和濒海地形间杂的一片广阔领域,摇曳森林和无尽森林也曾延伸至此。然而,被称为吉纳卡伽(土龙神)之怒的神迹级天灾,彻底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地脉深处涌动的巨大力量造成大地崩裂,形成曲折蜿蜒上千弗隆,连绵不绝的深邃陷谷。在此期间,海量的泥土和岩石被推离原来的位置,一路向南制造出一大片远高出海平面的台地,既阿根莱比斯(Argen-Lapis)荒漠——银石荒漠。根据精灵族的记忆,撒加河的河道为此向南偏离了数百弗隆,构成如今的拉开的弯弓的形状。 往昔坚实的大地,像是泥浆般泛起涟漪。一些吸收了大量能量的地方,便如同传说中怪兽般张开大嘴,将森林、灌木、草原,以及居住在期间数以百万计算的动物吞噬到地下。由此蒸腾而起的烟柱有数十弗隆高,在飓风的吹拂下将大量灰尘沙砾播散到周围数千弗隆的地域。西方的阿斯登岛,东方的怀抱山脉,精灵、矮人、侏儒和人类的史书中,都记载了这宛若末日的景象。甚至北方冰蚀山脉的兽人萨满,也口口相传着描述这个事件的歌谣。 霍美伊尔的地理气候被彻底改变。硕大的阿尔俾(albi-mons)白石山脉,在坠星海北岸的中部高高隆起,苍白如骨骸的岩石天柱般屹立其间。这片土地满目沧夷,又失去了土壤,失去了坠星海温润的水汽,变得贫瘠而险恶。靠近北方撒加河的河段,河床被抬升,靠近西部边缘的地方形成了著名的绝望瀑布。奔腾的河水,以及哀嚎般的烈风,成百上千年地撕扯着白色的岩石。坚硬的石柱在风和水的侵蚀下渐渐崩落,碎裂成大小石块,然后是卵石……沙砾。直到一大片戈壁荒漠,横亘于大陷谷和白石山脉之间。由于荒漠的地面多由白石山脉的岩石碎屑组成,因此整片大地在阳光下会呈现出耀眼银色,银石荒漠由此得名。 即使如此,这里对任何生命依旧严苛。精灵在短暂的恢复期曾试图恢复统治,但很快便沮丧地退了回去。他们找不到任何可用来充饥的食物,可用来遮蔽风沙的树木。矮人也曾走访这里,却没能找到足以吸引他们注意的矿脉。他们并不知道,神祗们还没有放弃这片土地。坠星海的海风,或许是乘着一股海龙卷,在耗尽全部的力量后将一小撮外壳坚硬还长着尖刺的种子送入了内陆。种子在持续几十年的干旱后,幸运地遇上了撒加河带来的一丝水汽。它们迅速发芽,生长,将数十上百厄尔的根深深地插入沙石地面。靠着露出地表不足十分之一的身体,这些荆棘种植物吸收着阳光的能量,在短短十数天的时间里就开花结果。带着新的希望的种子乘风而去。这个过程成百上千次的重复,终于让这类在别处毫不起眼的刺棘,变成了这片土地的主宰——嗯,或许刺棘称不上主宰,或它们只主宰了霍美伊尔很短时间。随着植物的出现,虽然它们干涩、多刺,甚至还有微量的毒性,昆虫出现了。追猎昆虫的,是适应干旱环境的小型鸟雀。然后便是,捕食生命的……魔物。 魔物是瑟塔蒙种类最多、数量最庞大的生物。它们具有与普通的动物、植物迥异的生命特性,都能使用类魔法的技能,有些能在瞬间将身体强化得有若钢铁,有些能如幻影般隐藏自己,有些能在广阔的范围释放致命的毒雾,有些能以精神力聚集成群,捕猎比它们更为强大的生物。可以说,早期的智慧种族在没能建立起文明之前,只能蜷缩在这些强悍生物的阴影之下,沦为被捕猎的对象。直到蜥蜴族崛起,用硝制的硬皮和冶炼的金属为甲,以简陋粗糙的魔法为矛,才做到了在广大领域驱逐魔物,为自身的发展创造生存空间的重大突破。 即便已经有数个智慧种族步蜥蜴族的后尘,迈上文明的进程,然而在他们的社区之外,广袤的黑森林、深邃的大海深处,甚至人类脚下不足一弗隆的地下,这些智慧种族的天敌依旧广泛地存在。在霍美伊尔的荒漠中,便潜藏着身长三十厄尔,头部是一张周边长满了刀剑般利齿的圆形大嘴,一顿的饭量足以吞噬一整个商队的巨型沙虫。以及潜伏于刺棘、石竹、仙人掌丛簇的绿洲之间,全身长满成年人手掌大小的鳞片,体态像老鼠体型却有野猪大小,平日以沙漠藤曼植物的地下块茎为食,偶尔也会拿迷路的旅人开荤的披甲鳞鼠。还有长着八条腿,每条都有两厄尔长,在身上喷吐粘丝再覆盖沙砾和碎石隐蔽自己的,阴险狡诈的掘xue蜘蛛,它们捕猎的不仅仅是蜥蜴和飞鸟,也包括人类驯养的骆驼和马,甚至包括不慎孤身在外的人类自身。 “以你所说的飞龙来说罢。”林蒂将特意翻找出来的霍美伊尔地理书册,翻到描绘有双足飞龙的那一页。“它们是被称为龙兽的一类魔物。其名称源自与传说中的巨龙相似的外貌——全身坚硬的鳞片,长而有力的尾巴,长有尖爪的四肢,以及满嘴利齿和rou食的习性。也有人声称,龙兽是巨龙还与龙神一起生活在主物质界的时代,一些公认品行不端的龙(譬如喷吐火焰的红龙),与其他魔物杂交后的产物。” 安格斯好奇地看着书册上,艺术家精心描述的图像。 乔鲁姆伯爵不安地提醒道:“霍美伊尔的魔物之多,在整个帝国都是有名的。除了那些天灾级的怪物,所谓龙兽也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容易驯服的。双足飞龙是rou食性的魔物,如果不是因为也能忍受腐食,就是皇家都养不起它们。据说霍美伊尔早期的葬仪中就有用血亲的尸体吸引双足飞龙,从而与其建立灵魂相系的亲近关系——这意味着双足飞龙的食谱中,也包括人类。至于那些释放闪电的、喷吐毒液的,都能轻易夺去人类的生命。” “然而霍美伊尔人不正是靠着龙兽,才在那片贫瘠险恶的土地站稳了脚跟?”安格斯对此表示疑问。 “霍美伊尔人……就是些蛮族。”乔鲁姆伯爵露出鄙夷的表情。“要不是帝国在最危急的时刻庇护了他们,霍美伊尔人现在应该像是他们东边的那些同族那样,匍匐在假借神的名义行愚民之实的父神教神棍的脚下罢。” 即使霍美伊尔从渺无生灵的死地演化成了干旱的荒漠,那里对智慧种族而言还是一片禁区。精灵的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漫长的寿命,矮人适应能力强悍,然而他们都面临群体数量稀少的问题,每个个体都十分宝贵。而一条成年沙虫的肆虐,就能在一夜让整个村庄消失,无论村庄的建立者是精于魔法的精灵还是使用元素武器的矮人。 然而,有一股从东部越过白石山脉移居过来人类,顽强地在这片土地定居下来。没有人知道,他们为此付出了多少汗水、鲜血和生命。据说在最初的霍美伊尔移民中,男性的平均寿命是三十五岁。他们缺衣少食,以刺荆的干瘪果实,加上荒漠中捕猎到的蜘蛛、雀鸟维生。连续多年的干旱无雨,腹中的饥火迫使某个部落集中了所有成年人手,自暴自弃地向一只体型巨大的魔物发起了疯狂攻击。那是一只以刺荆带毒的枝条尖刺为食的龙兽,以体型庞大性格相对温和(也就是不惹它就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著称。据世代相传的诗歌描述,因此而被撞成碎块、压成rou饼的牺牲者多达二十人,占整个部落人口的三分之一。然而,他们最终杀死了这头魔物,并将它制成几千磅的干rou。他们不但靠着这些rou熬过了灾荒之年,还因为将魔物的角、蹄子等出售给某个偶尔经过的龙神术士而获得一笔财富,最终兴旺发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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