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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交代 (第1/1页)
各位亲朋好友:之前和大家推荐的这本书,已经20万字了,今天正式上架! 新人写手,大家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去看个免费开头,觉得不错就给个首订鼓励一下好不好? 这本书我本人觉得写得非常不错。不小白不意yin,情节非常引人,大家可以不妨去看看。 …………………………………………………………………………………………………… 从余青家回去的路上,蒲素觉得自己这次事情办的不妥。 余青现在和孙莉已经算是认识了,之前还被邀请到家里做客。现在自己和她这样,恐怕要有后患。 和女人交往最大的问题,两样他这次都占了,一个是和孙莉认识,第二是知道自己家在哪。之前是一时冲动,现在想想非常后悔。 这种沮丧的感觉,无法用语言进行描述。只是他第一次尝到这种味道,非常不好受。也不单单是一种自责,还有懊悔和愧疚。好像是兴冲冲做了一件事,结果发现谁都对不起,就算自己都没有对得起自己。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大哥大响了,他一看是给劲松的那个号码,振作了一下精神,他接起电话,听筒里劲松说基本已经搞定了。 “什么?搞定什么?” 蒲素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带来的小朋友基本把那个老女人搞定了。” “真的假的?” 蒲素完全不敢相信。倒不是说他认为那个丑女人很难上手,而是这么丑的女人也有小伙愿意尝试,而且是毫无感情。另外,不得不说这速度有点夸张。 毕竟这个女人是来桑海看她被打进医院急救的老公。这才下了飞机多久?居然就和别人勾搭上了? “什么情况?” 蒲素来了劲头,忘记之前的负面情绪。 “你现在在哪?” 劲松问道。 “这样,你在酒店吧?过10分钟在大堂门口等我。” 蒲素和劲松挂了电话,给孙莉打了个电话,汇报了一下路上接到电话,要有事去办,恐怕要晚点回来了。 “她们都送回去了吗?” “嗯,送回去了。” “那你早点回来,你要是回来晚,我就先睡了。” “嗯,你早点睡,白白。” 挂了电话,蒲素又觉得一阵不好受。这次虽然没欺骗孙莉,确实是要办事,但是之前自己实实在在的背叛了他。 而这种负疚的感觉,他认为就是出在余青和孙莉认识这上面。他是没那个觉悟认为这种事自己做不得的,他只是在检讨做这种事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忌讳方面。 很快他到了银河宾馆门口,接上早就等在那里的劲松,又开到孟菲斯去夜宵。晚上不熟悉的地方,他不大放心,还是到jiejie的饭店比较靠谱。 晚上孟菲斯的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永远不会全部空着,但是也都只是三两桌而已。蒲素带着劲松到了包房,让程瑶弄几个下酒菜,和劲松先喝了起来。 原来,劲松那小兄弟确实有一套。人长得帅气而且看上去人畜无害,其实这小子一肚子坏水,心狠手辣,只是对哥们很讲义气。 他家境极差,完全都是靠自己在社会上吃饭,所以也是无所不用极其。在女人身上是一毛不拔,和女人交往就当时副业赚钱去的。所以,口味很重。 下午,惊悚把他带到医院找到病房后,找到了阿易的老婆。劲松问他有问题吗?他反而问劲松,“什么问题?” 把劲松弄的到是尴尬了一下。然后他又问劲松,“真的有钱?不大像啊。” “粤东人就这样,其实有钱的很。” 劲松和他说着。 粤东人特别是小地方人,确实不大讲究。阿易的老婆穿着就是那种很廉价的塑料凉鞋。穿着一身黑,身材很是臃肿。 然后那小子点点头,出去到别的病房,顺了一个热水瓶一个脸盆当做道具就去忽悠了。 具体怎么搭讪的劲松也没进去看。据他猜测是那小子假装走错病房了,他也是来陪护病人的。然后借机和阿易的老婆搭讪了起来。 没多久两人有说有笑,还打扰了其他病人,被人家的家属说了一顿,才转移到病房外面的走廊里继续。 阿易是一直在昏睡没法知道在眼皮底下的事情,不然非给活活气的蹦跶起来不可。 “关键是他还结巴,很严重……” 劲松喝了一口酒砸吧了下嘴巴说道。 “那,你看他不会假戏真做吧?万一两人真搞上了,把你出卖……” 蒲素有点担心。 “不可能!” 劲松摆摆手。 “这家伙不知道拆散多少家了。女人碰的多了,放心吧。这种人没感情,你别不信,真有这样的人。” 看到蒲素不相信的样子,劲松继续说道。 蒲素是无所谓相信不相信,就算出了什么事,到劲松这里也就断了,只要劲松对他放心就行了。 “老女人已经带着他开房去了,差点就要开在银河,后来把她带到边上虹桥宾馆去了。” 劲松吃了一口菜继续说着。 这些情节蒲素就懒得听了,招呼劲松喝酒吃菜。另外没忘记叮嘱他,这事不能让郭娟知道。 “怎么,和她有关系?” 劲松一听就知道这里面不简单。要是蒲素自己的事,不会这么曲折的办。他了解蒲素,不是脾气那么好的人,肯定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处理了。 “别问了,这事没法说。” 蒲素不想欺骗老友,有没法明说。这事牵涉到郭娟,而且非常严重,他没法说。 其实原本把阿易弄得这么惨,他应该觉得解气。但是到了医院看到阿易他才觉得远远没有,他真的没感觉到什么大仇得报的感觉。反而还有这才哪到哪的那份情绪。 他原本没感觉到自己对郭娟又多么深厚的特殊感情,只以为自己是个义气中人。认识的好朋友,被人欺负了,自己单纯的想帮她出头而已。 这种事他上学时候就经常做,比他高年级的低年级的或者是同班的,只要他认识的,被人欺负了,他就会去帮他们找回公道。 就是理所当然认为应该去,事后也没什么感觉,主要是去了这个本身的意义,其他什么感觉都没有。找回场子了,或者对方道歉了,又或者对方不服气打起来,他都觉得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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