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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难道之前的都是错的? (第1/1页)
下午,沈丰志代表产品精算部专门讲了接下来的产品安排,其中提到了已经在研发几款产品,其中一款产品是替代投连险的,而且是有保底的理财类产品。 同时,还在设计一款短期缴费的分红类产品。 理财产品? 夏信听着有点迷糊了,理财产品不是银行的业务吗?哦,对,银保业务也是做的理财类产品。 但代理人这个渠道一直都是做保障类产品的啊,因为是保障类产品,所以长盛寿险业务员习惯销售长期缴费的产品。 因为购买保障类产品,当然是缴费时间越长越好。 ....... 这里插一句,有些书友可能不是专业干保险的,对购买保险总是有很多疑惑。 这里稍微解释一下,保障类产品为什么缴费期要选择长期缴费,而且是有多长缴费期,就选多长缴费期。 因为选择长缴费期,其实就是利用了保险的真正功用,那现在大家比较习惯的话来讲,就是缴费期越长,杠杠越高。缴费期越长,其分摊在每一年中的保险费用自然越少,体现的保障效果越高。 比如,小A投保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1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6000元;小B也投保了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了2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3000元。5年后两人都出险了,那么小B投入的保障成本相对小A来说差不多少了一半。 另外,大多数保障类产品在保险责任设计中,还向投保者提供“豁免条款”——即当出现全残或某些约定的保险事故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免缴余下的各期保费,而且保障还可能继续有效。这样一来,选择较长的缴费期就更能够规避经济风险。 因此,选择二、三十年的缴费期,每年用较少的投入,将可能因意外、疾病而发生的重大家庭经济损失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是比较合理的。 当然了,相比理财类产品,保障类产品的销售难度要大很多。 理财类产品可以比收益,但保障类产品却需要从保险的意义和功用说起,来挖掘客户的需求。 保险产品,作为无形产品,销售难度,要比汽车,冰箱,手机等大太多了。 有限商品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试用,比如试驾,试吃等等。 保险却无法试用,总不能和客户说:“你伤残一回,看看我们公司服务怎么样?理赔快不快?” 扯远了。如果有书友,真的要咨询保险,当然可以留言,记忆尽量给予答复。 但我不会推荐哪家公司的产品好,有机会,在后面,再找适当时机和大家聊聊,怎么选择保险。 哈哈,估计大家看出来,记忆就是在保险公司的。 ......... “这什么意思?”夏信碰了碰边上同样皱着眉头的韩元,“我们要和**公司学了?” “不知道啊。” 夏信,韩元这一代的保险人,都是从入行开始,接受的理念都是保险就是保障。这冷丁听到说接下来要开发的产品是理财类产品,从观念接受上一下就发生了冲突。 可能看大家在下面窃窃私语,在沈丰志讲完后,谢睿德站起来专门开始解释。 沈丰志讲报告用了四十分钟,谢睿德解释用了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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