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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节《百兽之王》 (第1/1页)
二十二世纪初,那座紫气环绕的图书馆,已经闭馆十年了。 那位白胡子老爷爷,依然还在,此时,图书馆中只有他一个人。 老爷爷轻轻地摩挲着一本泛黄的日记本,回忆往事…… 小时候,我看识字图片时,发现老虎的头上有个“王”字形状的花纹,大人告诉我:老虎是百兽之王。 长大后,我还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网上有一个长颈鹿踹飞狮子的视频,孩子看了很惊奇,说他还没有见过真的长颈鹿。因此第二天我就带孩子去动物园玩,让他观察、了解那里的真实动物。 回到家后,孩子突然对我说:“爸爸,我看你好像长颈鹿啊,那么高!” 我一愣。确实,以前没发福时我还是很廋的,所以我的脖子显得要比常人要长一些,而我的个子也很高,因此经常有朋友戏称我是长颈鹿。 我对孩子说:“是吗?哈哈,行,爸爸是长颈鹿。现在爸爸有点累了,你自己去玩,我得休息一会儿了。” “长颈鹿,我是长颈鹿!嗯,哈哈……”我喃喃自语着,眼皮越来越沉重…… 这是什么地方,我好像穿越到一个绿色的大草原上,空气清新,含氧量十足,白云是那么低,仿佛触手可得。 触手可得?手?咦?我的手呢?啊?我,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变成了类似长颈鹿的动物,只是脖子很短,腿很粗壮。在我的旁边则围着一群同类。天哪!这是怎么回事呀? 俗语道:“禽有禽言,兽有兽语。”我此刻竟然能听懂旁边同类的交谈。 其中一个同类说:“我们兽族,在神的主持下会不定期地评比和推举百兽之王,我听说过几天就要评选新的百兽之王了。” 另一个同类接口说:“我也听说了,上一次是让一种叫‘人’的动物做了百兽之王,但是由于‘人’堕落了,不但无休止地猎杀其他兽类,还经常自相残杀,甚至不敬重神,因此神不允许他们当百兽之王了。” 又一个同类插嘴说:“那大家觉得谁最有可能当百兽之王呢?我觉得是老虎吧,老虎不但有形象、有气质,而且还有工作经验。老早神就任命老虎为丛林之王,让老虎在丛林地带从事管理工作。” 其他同类议论开了:“那可不一定,不是说脸上写着‘王’就可以当王的,我们可不能‘以貌取王’。再说老虎经常独来独往,性格孤僻,没有团结精神。” “就是,我觉得狮子不错,前任兽王‘人’不是让狮子当管家看守财富的吗?更何况最近神又提拔狮子当了草原之王,我看狮子有当百兽之王的潜力。” “狮子离财富再近,财富也不是它创造的,它连富二代都算不上。平时还凶巴巴的。我觉得应该选和善一些的大象,虽然大象力大无穷,但很少欺负弱小,要知道大象和我们是一个阵营的,都是吃素的动物,我们理应支持。象还是吉祥的象征呢。” …… 我旁边这些同类兽你一言、我一语,把我吵得脑子乱哄哄的,什么百兽之王?谁当百兽之王关我什么事?我现在想的是尽快回到我的世界,过我的人类生活。可是怎么回去呢?我无奈之下四处张望。 由于我的体型在同类中算是较大的,个子也是最高的,所以可以看得很远。视线所及全是绿色草原,植物茂盛,百花争艳,飞禽走兽成群结队、各以类聚,有野牛、驼鸟、大象、犀牛、水牛…… 一条河流婉如长蛇注入不远处的湖泊,湖中有一只犀牛在和一只鳄鱼打架,水花扑腾扑腾的乱溅。还有其他的犀牛和鳄鱼在旁边冷眼观战。 我调动了我的所有认知对当前情况进行了判断,我应该是穿越到了非洲了吧? 我又抬头望天,啊,我吃了一惊,这是“天”?怎么泛着淡黄色的金属光泽?我刚才都没注意,原来在那白云之上,一个巨大的圆球占据了大半个天空,想都不用想,一看就知道这是外星人的巨大母船啊! 咦?怎么动了?外星人的大母船动了?呀!我想起来了,我曾经瞟过几眼一本叫《宇宙通鉴》的科幻名著,那是一本用科技解读神话的小说,科技发达的外星人就是这些动物口中的“神”,难道作者讲的是真的?我如果有幸回去,一定要好好拜读、参悟…… 这时来不及细想,只见外星人的巨大母船好像加速了,我脚下的地面也开始了震动。动静从小到大,旁边的同类也惊恐的你望我、我望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大地不停地摇晃,远处的河水也像开了锅似的冒着泡泡,斗得正酣的犀牛和鳄鱼也停战了,那些围观者也惊得四处乱窜。 我赶紧趴下。其他同类也学我趴到地上一动不动。幸好我读书读得多,判断现在是公元前两千多年,盘古大陆分裂应该就发生在这个时候。外星人的母船将逐步远离,成为人类口中的月亮。地球的唯一陆地盘古大陆会四分五裂,地球的地轴也会被外星人的巨大母船拉斜。 随着地轴的改变,地球气候将发生剧变,我脚下的大草原将来会成为沙漠,我旁边的这些同类将面临没饭吃的困境。我得和它们讲明,让它们寻找可以生存下去的地方。我想我如果做了这件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或许可以感动“神”,把我送回到21世纪吧? 于是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身边的同类,然后安慰大家,说:“别怕,地震只是暂时的,我们脚下的非洲大陆是不会漂移的。”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动物竟然能接受我几千年以后的理论,它们一点都不怀疑我,它们的想象力真令我惊叹。它们绝对相信,几千年以后,那个叫‘人’的兽类统治了地球,还发明了电脑、手机、人工智能、人造生命…… 我的同类用最纯洁的眼神看着我,这种纯洁的眼神只有三岁以内的人类小孩儿才会有。它们静静地听我讲几千年后人类的故事,不停地点头认可,令我十分感动。 冥冥之中,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指引它们,也许这就是我穿越时空的使命。在当前的环境中,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王者的权杖!我顺理成章的成了它们的王!我通过观测天象,主要是看北极星,再结合记忆中的非洲地理地貌,最终带领我的同类来到了非洲食物最丰盛的地方。 半路上,我们只吃高处的食物,把低处的食物留给了低个子的其他族类的素食动物。有些我的同类接受了我的佛教理论,主动献身让狮子等rou食动物吃掉,以延续猛兽的族群。 一路上所有的野兽都感激我们,大部分都追随着我们,一边听我讲几千年以后人类有趣的故事,一边同舟共济、共渡难关。食草的动物互相谦让着食物,食rou的动物也用更坚强的意志强忍着饿意尽量少吃。 后来天地稳定之后,兽类一致评选我族为新一轮的百兽之王,因为我是我族的王,所以我就是王中王。神赐给我族一个新的名字:麒麟。以前我们的名字叫“四不像”,那是由于我们是鹿头、鳞身、牛蹄、马尾。 由于短脖子的同类在这次事件中饿死很多(当然也没有浪费,献身给猛兽了),幸存下来的较长脖子的同类由于基因的关系,后代也基本都是长脖子,一代代进化下去,实现了快速进化,于是后来人类看到我们后代那长长的脖子,为它们取名为“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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