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初吻 (第2/2页)
如今就在坑里。 真是巧合呢,来到这个世界的初见,也是在坑里,那时的坑是豆丁版的男主挖的,也不知道为了那个坑,于小歌到底忙了几天。忆起往事,邵羽唇角不由上扬了一些。 于歌双眼布满血丝:“你在笑?有什么好笑的?” 邵羽昂起下巴:“于家迟早死绝,你又何必耿耿于怀。” 握住衣襟的手更紧了些。 白星简直要哭出来:“你想的这是什么破烂办法?”一个还没救出来,又要把另一个搭进去了 谁也没想到,邵羽竟然是言之有物的:“你知道为什么于家从不分家,整个家族所有人都住在一起,住在天纵城吗?”于骁当然也有兄弟姐妹,不过在争家主的过程中,都被他弄死了。 于歌喃喃:“为什么?” 邵羽神态轻松,娓娓道来: “因为于家祖上发现了天纵山啊。” “确切地说,它的名字叫天纵印,品级最低也是仙器了。印曰天纵,化而为山,镇守一方,渐次有灵。” “天纵山上古时期就一直存在,百姓们围绕它聚集居住,常常朝山跪拜,视其为保护神,慢慢的,人们越聚越多,村变成镇,镇变成城,城更以天纵为名,冥冥之中,便有因果结下。” “黎明百姓之愿助其开灵智,天纵印便也保佑这一方水土,于家好几位祖上都在研究如何将这天纵印收为己用,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究找到了法子。” 于歌和白星都被吸引住,异口同声道:“什么法子?” “将整个于家都迁到这城里,不让一丝血脉外流,世世代代都生活在此处,和城里百姓一样叩拜这山,让其将于家也视为需要保佑的存在,然后在某一日,家族或有大敌前来,满门被灭,大宅夷为平地,仙器自有尊严,天纵印很大可能会有所动作,前往御敌,那时候,只要让族人的血沾遍这山峰,认主便成功了一半。”攻击的时刻,也正是敞开防御可以被收服的时刻。
“这个方法毕竟太过冒险,也损失太重,且只能使用一次,因此每任家主,还在找寻别的思路,只可惜终究没有更好的方法,便遇到了大敌。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于叔自然不会把家族的命运寄托在魔头的善心上,所以,他用了这个法子。” “你有没有发现,于府的形状和大小,都和天纵山飞走后留下的这个坑很像?” “一代一代人的努力啊……真是让人赞叹。”这是里程碑式胜利,就像是愚公移山,没有什么天神感动将山峰驮走,而是真正的子子孙孙无穷尽,子子孙孙坚持着移山,最终达成了最初的目标。 这就是家族。 没有天纵印,于家不过是个小小的三流修真世家;有了天纵印,于家前途远大,万事皆有可能:开宗立派扬名立万流芳百世……大道可期。 和门派何其相似。 对比一下,射月谷代代都在为了收服射日弓而努力,岂非异曲同工? 这或许就是信仰吧。 邵羽没有过这样的坚持,也从来不信仰什么,或许是生性凉薄,没有什么能让他体会到撕心裂肺,他没有追过星,没有追过人,从没有全情投入过某件事,为了某样存在而疯狂。 人总是好奇没有的东西。 《炎帝》中,他设定了这样的门派,这样的家族,仿佛是弥补自己的不足,可现在,却有些后悔了呢。 于歌的双手卡住了邵羽的脖颈,咬牙道:“我不信” 他再也听不见别的话语,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体内金丹转动,手上更加用力,继续道:“你骗我,你一定在骗我” 细长白皙的脖子弯出优雅的弧度,乖顺地贴在他的掌心,脆弱地仿佛轻轻一扭就会断裂。于歌的视线往上移去,落在那不断张合却没有发出声音的唇瓣上。 在说什么吗? 仿佛受到蛊惑,于歌情不自禁地俯下身,近了,又近了,两片失色的唇微微向上凑了凑,便与他的相触。 很柔软。 这是一个带着血腥味道的吻。先是急切,逐渐柔和而缓慢。 失控的双手不由自主放轻了力道,邵羽很快掌控了主导权,发挥从各种渠道掌握的吻技,让菜鸟男主跪着献上了膝盖。似是被抚慰了,全身浸在温暖的水流里,于歌忘情地沉浸在这个吻中,等他回过神来,发现两人的姿势已经变成了他被邵羽压倒,羞得脸都冒烟了。 于歌胡乱挣扎着想要摆脱,手无意间触到了小碧: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绝逼是表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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