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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1/1页)
听说儿子要上数学补习班,沈风明看了妻子一眼。 “想一出是一出啊。”文娟人如其名,娟秀文静。她用筷子戳戳碗里的饭说:“你不是说文化课不用担心吗?” “这是我的前途啊,”沈暮成笑咪咪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高考只有一次,人生没有重来,要做好十足准备啊!” 沈风明笑了笑:“我看你这口才可以。” 文娟嗔他一眼:“答应啊?” “要学习是好事啊。”沈风明笑道:“当然答应他啊。” 沈暮成从碗口抬起眼睛,笑微微看一眼父亲。 海清新村是河流工学院的宿舍区。沈风明在这里占据一个大套,是由市文联出面协调的。房子选在顶楼,配着阁楼,沈风明把阁楼当作画室,刚吃了晚饭,他就钻进了画室。 刚喝了口茶,没等他翻开新到的画册,楼梯上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沈风明知道儿子摸上来了。 拉门被哗得拉开,沈暮成探进脑袋:“爸!” “进来吧。”沈风明说,搁下茶杯指藤椅:“坐吧。” 沈暮成老实坐下。沈风明问:“你干嘛要上补习班?” “学数学啊!”沈暮成理直气壮。 沈风明笑笑:“糊弄你妈就得了,糊弄我不必了!你会那么好去学数学?华罗赓当老师你都不肯学吧?” “爸!”沈暮成不高兴:“说我就说我啊,别拉着人科学家。” “嗯,行啊,还知道尊重知识。那你老实点,为什么上补习班?” “真的学数学!”沈暮成知道打死不能嘴软。 “那好吧。”沈风明知道他不会说实话,也不逼问,拿起画册翻着说:“总之专业课不要丢,其它你爱干啥干啥。” 有父亲在,沈暮成自知前途不必担忧。考上师范大学美术系是第一目标,实在不行,还有艺术学院美术系呢。但是他来找父亲,并不是为了补习班的事。 “爸,”沈暮成抠着桌子边说:“我有个想法,能不能交流交流?” “你说吧。”沈风明是开明的家长,他培养儿子重在自立,只要底线不破,沈暮成的爱好他都是支持的。但沈暮成毕竟只有十七岁,并不清楚社会复杂,因此大事还要他把关。 “我不想上师大美术系,”沈暮成说:“我想上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你打算学什么啊?”沈风明丢开画册看儿子。 “学流行音乐!”沈暮成说。 “你且得了吧!进音乐学院学哪门子流行音乐?你要说学钢琴,学乐器,学美声,学乐理,那我都能支持。可是你呢,钢琴考了八级还考吗?放弃不考了。吉他能弹成调,但精通吗?不精通!再有唱歌,你这嗓子也就只能唱流行,还唱得KTV似的,别去音乐学院找不痛快了行吗?” 他连珠炮一顿说,沈暮成的笑容逐渐消失,最后僵着脸。 “就是不行才要学啊!”沈暮成大声说:“如果行的话,我现在就出道当歌手了!干嘛高考!” “我替你把话说白了吧。”沈风明笑笑:“你不是想上音乐学院,你是想当明星,对不对?” 沈暮成没有说话,他爸讲的也有道理。 “你这想法不切实际!搞艺术也不能天马行空,光凭感觉办事啊。关于娱乐圈,你爸一个人不认得,一件事都不懂,你往里面闯,能闯出什么名堂?” “总要试试吧,没有理想不就是咸鱼了?” “你别拿流行话怼我!我是为你好,十七岁爱做梦,我也不怪你。可是搞音乐万万不行。你不通门路,又没有天赋,搞不出名堂的!” 他说着点点画册:“你别小看美术,要走通也不是想当然。你们班上总有三十几个学生,以后能称上美术的或许只有你一个,大部分人最后做什么?搞设计,画广告,教学生,就是这样。” “我知道。”沈暮成喃喃说。 “你知道就好。有我保着你,未来咱们能往艺术上靠一靠。否则的话,艺术不过是技术,是混饭吃的碗罢了。” 沈暮成没有再说话。父亲的道理很容易懂,只是他不甘心。 回到房间,沈暮成往门把上拴妥钥匙链,这样mama推门会被阻挡。虽然再用点力钥匙链就会脱落,毕竟能为沈暮成赢得时间。 弄好钥匙链,沈暮成从书架后面摸出黑色皮夹,里面有六百块钱。这是他的压岁钱和零用钱积攒下来的。沈暮成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除了买CD。 给岑沐子交补习班的费用是没问题了。眼看着六百块只剩下四十块,沈暮成并不心疼。岑沐子背着书包低头走路的身影烙在他心底,烫得疼人。她身上的校服洗脱了色,袖口领口也毛毛的。沈暮成微叹一声,如果有更多的钱,说不准他会替她买件衣服。 他把钱装进书包内袋,回到书桌前坐好。功课翻在台灯下,沈暮成托着脑袋看了会,心神不定。 他不喜欢画画,也不想当画家。沈暮成自认并没有美术方面的天赋,他只是从小被逼着学画。别看他在美术班样样优越,说穿了是他爸厉害,不是他厉害。沈风明在这点上并没有理解儿子,对于专业的不自信带来的后果往往是致命的。 更何况他连兴趣和热爱都没有。 沈暮成无精打采伏在手臂上,提笔在本子空白处勾了个轮廓。那是cao场上埋头写字的岑沐子。她坐在小板凳上,修长的双腿侧收着,短发挂下来挡住脸庞。 他画完了,对着简单的轮廓发了会呆,打开抽屉摸出藏在顶里面的笔记本。本子是软面抄,很普通的蓝白封面,被翻的卷了边。 沈暮成打开本子,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字体大开大合,连笔老练随意,乍眼看去,并不像女孩子的字。 但这是岑沐子的本子。就是她被传阅到失踪的小说。小说背景设在明朝万历年间,主人公是叫菊青的女孩子,为报父仇卖身进王府,与王爷相爱最后又手刃爱人的故事。 笔记本传到沈暮成手上时,他是无聊才看看,很快就被吸引了。故事基调悲情,但岑沐子的文笔却很冷静,没有太多的矫情渲染。更让沈暮成敬服的,是文中大量的细节描写。 岑沐子肯定没有在明朝生活过,可小说里的生活被她写的真实而有趣。除了充沛的想象力,她一定看过大量课外书。 沈暮成为此打听是谁写的。当他得知写作者是同年级的岑沐子,沈暮成被震撼了。 “她得看过多少书啊。”沈暮成想。 “她脑子里装得都是什么啊?”沈暮成又想。 他偷偷留意岑沐子,却不敢离她太近,更不必说跟踪尾随了。比起不能跟岑沐子说上话,沈暮成更害怕被她讨厌。今天他真是回班级换运动衣,可是当他看见岑沐子独自匆匆走进教学楼后,沈暮成忽然生出了勇气。 此时,沈暮成翻着本子。越往后面,岑沐子的字体越是飞扬,可见写的匆忙,又像是写字速度赶不上才思汹涌。 “她没有电脑吗?”沈暮成又想:“她应该需要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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